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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法律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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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法律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为期3天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法律专题小组第七次会议今天在北京结束。会议讨论了香港原有法律在1997年后适用的有关问题,并继续审查了香港的现行法律条例。
本次会议讨论研究了香港原有法律过渡到1997年后的处理方法。委员们认为,大多数香港的原有法律条例除个别条款和词句需要进行修改、废除和替换外,1997年后都可保留。但其中的有些条例1997年后必须废除,这包括:有关香港立法局、区议会、市政局的选举法律;有关香港国防、外交的法律;有关英国管制香港的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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