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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证监会强调加强期货市场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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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22
第2版(经济)
专栏:

  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
证监会强调加强期货市场管理
本报讯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新闻发言人朱利就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的请示》发表谈话。
朱利说,近一个时期,粳米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期货交易中出现了过度投机、少数会员所持合约量过大形成多空双方对峙的现象。粳米和菜籽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为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暂时停止粳米和菜籽油期货交易,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
关于暂停粳米和菜籽油期货交易,朱利指出,各从事粳米和菜籽油交易的期货交易所从国办[1994]92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停止粳米和菜籽油期货交易,在操作上实行平稳过渡;每个交易所每一交割月份的持仓量只能减少不得增加,每个月结束时的持仓量即为下一个月的最高持仓限量;各交易所要严格限定每一客户在交割月份的持仓量,未平仓合约允许其在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在交割日进行实物交割。各交易所均不得推出新的粳米和菜籽油期货合约。
朱利透露,为进一步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期货市场试点健康发展,国办[1994]92号文件做出如下规定:
一、各期货交易所每个会员对某一品种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品种市场总持仓量的15%;各交易所均需按规定建立大户申报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严格限制交割月份的持仓量;禁止交易所发布市场预测信息;严禁内部工作人员泄露交易秘密;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诱导会员或客户过量下单;不得允许会员透支进行期货交易。
各期货交易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推出新的期货品种。
二、各期货经纪公司和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会员单位必须将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分开;不得制造和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强制或诱导客户做某一方向的交易;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联手买卖,操纵价格;不得在市场内进行自我配对交易,不得允许客户透支进行期货交易。
三、从严控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因业务需要参与期货交易的要以套期保值为主,并必须有其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文件。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限期补办手续或退出期货交易,违者由其主管部门从严查处。具体办法由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严禁用银行贷款或拆借资金参与期货交易。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强监管,防止信贷资金流向期货市场。任何金融机构均不得出具期货交易保函证明,禁止任何期货交易所接受银行保函作期货交易保证金。
五、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对违反本文件有关规定的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和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会员单位,中国证监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指定的期货监管部门,要在各自管理权限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交易所期货试点及经纪公司和从事经纪业务的会员单位进行期货交易的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朱利还透露,国务院已授权证监会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经过严格审核,逐个审批部分条件成熟的期货交易所作为我国试点期货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审核试点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和上市品种,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切实加强对试点期货交易所的指导和监管。
对于未列入试点的交易所,朱利指出,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再冠以交易所名称,不得进行期货合约买卖。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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