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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保委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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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22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环保委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议案
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提交了一份议案,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
这份议案说,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以来,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大气污染的形势从总体上看依然十分严峻。随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进一步加重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新的形势,迫切需要作出修改和补充。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起草了这个修改草案。
在今天的常委会上,全国人大环保委副主任委员林宗棠就这个修改草案作了说明。
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林宗棠说,第一,全国大气污染从总体上看,仍然十分严重,而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显然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扩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突出污染防治的重点对象,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约束条款,并保证得以实施。第二,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各级政府的职能也在相应转变的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一些带有计划经济特征的法律规定已明显与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同时,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强化各级政府保护公共环境利益的职责方面,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第三,在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原则性的规定过多,难以操作实施。第四,自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我国又相继参加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及《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保护全球大气环境的国际条约。我们应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作出相应的规定,以保证我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有效履行。
林宗棠还就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过程、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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