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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从严治关——记人民海关四十五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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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25
第2版(经济)
专栏:

  依法行政从严治关
——记人民海关四十五年
钟戍
10月25日,是中国海关历史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45年前的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在北京成立,这标志着被帝国主义列强攫取的我国海关主权已经回到人民手中,旧中国海关长达一个世纪的屈辱历史从此结束了!
早在1949年3月,毛泽东同志就提出“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都是我们进入大城市的时候所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根据党中央关于改革海关制度的方针,政务院首先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上对旧海关进行了全面改革,调整了海关机构,裁撤了外籍官员,确立了独立自主、集中统一的海关管理体制。与此同时,政务院作出了《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新中国海关建设的基本方针,着手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等法律法规,从而确立了新中国的关税政策和海关法律制度。对此,刘少奇同志在1950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干部大会上指出:“我们已把中国大门的钥匙放在自己的袋子里”,“这就扫除了一百年来使中国工业不能发展的一个最大障碍”。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似一股强劲的东风,为海关事业注入了勃勃生机。全会形成的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毅然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自此,人民海关的历史揭开了崭新的一页。15年来,海关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思想,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改革海关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海关总署被撤销,各地海关建制下放,海关的监督管理职能受到削弱。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1980年2月国务院决定将全国海关建制收归中央,重新设立海关总署,直属国务院,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及其业务。此后又调整了设关原则,从有利于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交往出发,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口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机构,使全国海关机构从1979年的99个增加到现在的274个,分布在全国各省、区、市。海关管理体制的改革,从组织上保障了国家统一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海关工作的对外一致性和全国的统一性。
——健全海关法制,严格依法行政。1987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标志着海关法制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海关总署对建国以来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三次大的清理,制订、修订了一批法规和规章,形成了以《海关法》为主体的、适应改革开放需要的、比较完整的海关法律体系。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海关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提高了海关执法水平。
——改革海关监管制度,促进对外开放。为适应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人员成倍增长、各种新型贸易方式不断出现的形势,改革了通关制度,逐步建立起专业、自理和代理报关相结合的报关体制,简化并规范海关通关手续和作业单证,建立健全各类贸易方式、运输工具、开放地区、进出口企业的海关监管办法,改革口岸验放制度,积极推行转关运输监管方式,加快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促进了贸易效率的提高;建立并不断完善保税监管制度,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改革旅客进出境监管制度,实行国际通行的“红绿通道”制度,方便了广大进出境旅客;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科技手段,以报关自动化系统为代表的计算机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海关监管的各个环节,提高了海关管理现代化水平。
——参与改革关税制度,正确贯彻关税政策。1980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征收关税后,海关积极参与新时期关税政策的制订,拟订了《进出口关税条例》和《海关进出口税则》;建立了一套包括海关审价、税则、归类、化验、原产地认定等内容的海关税收征管制度。同时,全国海关认真执行国家的关税优惠政策,促进了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城市、沿海、沿边开放地区以及浦东新区等区域的开发开放和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发展;严格税收征管,打击各种偷逃税活动,为增强国家财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保障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全国海关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的指示精神,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主动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中发挥海关职能作用,有力地打击了走私违法活动。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海关系统不断增强缉私力量,组建和扩大缉私艇队,改进缉私装备;建立全国海关缉私指挥系统、情报信息系统,积极开展缉私缉毒国际合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海关与各地区、各部门一起胜利地遏制了1980年以来出现的四次大规模走私高潮。
——恢复和完善海关统计制度,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海关统计从1980年起恢复编制,并完成了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向国际通行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转换。为保证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海关统计的传输方式从超级汇总、磁带报送到计算机联网,迈出了三大步。同时积极开展统计分析,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坚持从严治关方针,加强海关队伍建设。15年来,海关队伍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精神风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回顾人民海关45年的历程,我们深深地感到,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在组织管理上必须坚持高度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坚决维护国家的全局利益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权威,同时又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支持,坚持在综合管理的大格局中发挥海关的职能作用。在业务工作上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和“依法行政,贯彻政策”的基本准则,积极支持改革开放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在队伍建设上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从严治关”方针,全面提高海关队伍的整体素质。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确定这一体制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这一形势,海关工作必须从管理思想、业务制度、监管模式、方法手段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配套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现代海关制度,这是历史赋予海关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的光荣使命。建立现代海关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现代海关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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