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阅读
  • 0回复

北京与台湾开展律师合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25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北京与台湾开展律师合作
本报讯北京市第一家与台湾律师建立合作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日前已与台湾华阳国际律师事务所达成互相委托业务的合作协议,受理两岸投资事项的咨询和委托。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北京一方负责代为华阳律师所查询有关的各项规定,向对方客户提供在全国各地投资的全面律师服务,接受对方客户委托,办理有关诉讼或仲裁的经济纠纷案件。(窦广生毛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