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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伟 1994-02-28 00:00

重教必先尊师——关于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述评(上)

第1版(要闻)
专栏:

  重教必先尊师
——关于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述评(上)
本报记者李宏伟
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半年来一直是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
来自国家教委的信息表明:全国拖欠教师工资的数额最高时曾达14.3亿元,相当于全国中小学教职工年工资总额220亿元的6.5%。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现象一出现,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等部门非常重视,多次要求和催促发生拖欠现象的地方的领导部门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到春节前,全国大部分地区1993年的拖欠已大体解决,拖欠数额已大幅度下降。但是产生拖欠的原因,尚未消除。
春节前夕,记者到安徽的怀远、蒙城、寿县、霍邱,河南的潢川,湖北的大悟等县,就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作了一番采访。虽然接触的范围有限,对于拖欠的成因和现状毕竟有了更加具体的了解。
  拖欠之风探源1991年全国逐步实行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以后,配套措施没有到位,一些地方拖欠教师工资现象愈演愈烈,逐渐发展成为长时间、大面积地拖欠教师工资。拖欠的形式有全额、减额及变相拖欠等。拖欠时间短则数月,长的竟达数年之久。
任何人都不能否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各地经济实力大为增强。与此同时,却相继出现了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原因何在?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
财政实行包干下放到乡镇后,经济落后地区的乡镇财政调控能力脆弱,包干基数一经确定,几年不变。而在这几年中,国家陆续出台增加工资的政策,增加的部分要各地自己解决。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带人头费,工资部分也要基层自行解决。而在一些贫困地区,财政收入的增长,赶不上增人增资的幅度,这给原本脆弱的县乡财政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压力。
民办教师民筹部分的工资拖欠,主要原因在于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体制不完善。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乡管、乡用”的办法,实际上一些乡镇收不足,管不好,用不上。有的乡镇随意挪用教育费附加,而教育部门对这笔经费的收支情况不明,对如何管理使用没有发言权。有的地方甚至把征收教育费附加当作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下文停止征收。
分级办学的教育管理体制对于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造成了人、财、事权分离。这种不完善反映在教育经费上,一是基数核定之后,政策性增资落实困难,上下互相扯皮,使部分教师工资不能落实。二是拨款环节增多,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提供了可能。三是教师结构不合理,教育部门不能按需调剂余缺,致使超编的学校因超编人员增大工资总额,缺编的学校又聘请代课教师,加重了财政的困难,造成教育经费的浪费。
导致教师工资长期拖欠的原因还有很多,但一些领导同志对教育不重视是最重要的一条。
首先,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教育的战略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着“经济要大上、教育放一放”的心态,导致财政支出结构畸形,行政管理费急剧膨胀,教育投入出现负增长。
其次,近年来不少地方争相上基建项目,兴建楼堂馆所,购买高级小轿车,既没有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的关系,更没有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有的大量挪用国拨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办企业,有些企业又经营不善,未能扩大财政收入。
再次,不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漠,没有意识到拖欠教师工资是严重侵害教师权益的违法行为,缺乏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已经出现的拖欠日趋严重,有的甚至对如实向上反映拖欠情况者打击报复。
    拖欠带来的负效应
拖欠教师工资,不仅伤害了教师的感情,而且给教师的生活带来了困难。同时,它影响了教学质量,加剧了学生辍学率的回升。
工资是教师维持基本生活的经济来源,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是教师的起码权益。然而,这生活必需的报酬,却不能及时获得,甚至长期得不到,致使许多教师生计艰难,有的教师靠借债度日。
对于大多数教师来说,拖欠带来的最大影响是心理上的压力。很难想象,教师在得不到工资的情况下,还有可能把精力集中到教书育人的神圣事业上!有的教师迫于生计离开了自己心爱的教育事业。一些在校教师也不安于“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情绪低落,人心思走。有的学校甚至发生停课现象。
与此相伴而生的是拖欠教师工资加剧了学生辍学率的回升,有的县去年初中生流失率达10.61%。初中生的大量流失,不仅严重阻碍了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而且也使农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师范学校的生源日见短缺。
更为重要的是,拖欠带来的有些负效应不可能一时显现出来。给教师打“白条”,无疑是给未来打了一张“白条”。可以断言,再过十几年,那些拖欠教师工资的地方,将自食其果,追悔莫及。
拖欠教师工资,正在冲击基础教育事业,制造着新的文盲,耽误着下一代。
  兑现中的“弹簧现象”
令人欣慰的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家教委和一些省、市、自治区政府的直接干预下,许多拖欠地区出现了一阵“兑现热”,使拖欠状况得到缓解,也给那些为“稻粱谋”的教师们带来了希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解决或部分解决拖欠问题,大多采用应急措施:向上级借款;向银行贷款;预先挤用下年度财政部分预算;挪用教育基金、计划生育款、工程款和救灾款;加收学生的学杂费;让教师直接向学生征收教育费附加……
这些挖肉补疮,寅吃卯粮的兑现办法,貌似解决了拖欠,实则隐藏着问题。道理十分简单,借的款要归还,贷的款要付利息,多收学杂费无疑又加重了农民负担。这些办法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造成拖欠的原因,反而是前清后欠,边清边欠,形成了一种“清涨欠落、清落欠涨”的“弹簧现象”。
在一些财政拿不出钱的地方,一个方法是继续拖欠,一个方法是以物兑现。
以物兑现可谓五花八门:有用香烟的,有用茶叶的,有用砖块的,有用皮箱的,有用棉絮的,有用存折的,有用沙发坐垫的……令教师们哭笑不得。
这种兑现办法在有的县表现得尤为突出。它不仅转嫁了拖欠的矛盾,而且也给教师的生活带来了困难,同样是不可取的。
一些地方在兑现中居然大打折扣,只发给教师基本工资,而奖金和各种政策性补贴则不在兑现之列。
众所周知,教师工资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两部分组成。财政拨款部分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等;自筹部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上面开口子,下边拿票子”的部分,包括各种政策性补贴、书报费、洗理费、奖金等。这一部分实际上已构成教师的固定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半数左右。
显然,只发给教师基本工资,不兑现奖金或政策性补贴,仍然是错误的,同样会严重影响教师的生计。
上述兑现中的种种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形成一轮又一轮的清欠“弹簧现象”。
该给这种“弹簧现象”画上句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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