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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树广 1994-02-28 00:00

俄下院大赦决定引起风波

第6版(国际)
专栏:新闻分析

  俄下院大赦决定引起风波
尹树广
本月23日,俄罗斯国家杜马(下院)以252票赞成、67票反对和28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因俄联邦宪法通过而实行大赦的决定》,规定自决定生效起6个月内,必须对1991年“8·19”事件和1993年十月事件的参加者实行大赦。除“俄罗斯选择”联盟以外的几乎所有党派都同意这一决定。俄最高检察院当天发表声明,表示将执行这一决定。
大赦决定引起了不同的反应。国家杜马主席雷布金称,该决定是为了“保证公民和睦与社会和谐”。前最高苏维埃主席、现杜马议员卢基扬诺夫说,“这一决定是合乎逻辑的,是国家形势发展的结果”。而联邦委员会主席舒梅科则认为此举“越权”。总统新闻秘书科斯季科夫认为,国家杜马的决定是“对民主的挑战”。“俄罗斯选择”联盟领导人盖达尔指出,政治大赦“是搞乱俄罗斯的一个危险步骤”。俄通社—塔斯社还引用西方报刊的评论说,大赦决定反映出俄立法机构“已采取了同行政权力对抗的方针”,“这种对抗将继续发展。大赦决定只不过是第一声惊雷,是即将来临的暴风雨的报信者”。
政治大赦被某些专家喻为俄罗斯“最具爆炸性”的问题之一。去年底新议会选举之后,就曾有议员要求成立调查十月事件委员会。叶利钦总统强烈反对,认为这不是议会的事,而是法院的任务。在1月初举行的国家杜马首次会议上,关于成立这一调查委员会的建议未获通过。后来自民党等又多次重提,但均遭否决。这一次,国家杜马不顾总统的反对,终于通过了前述决定。
俄罗斯评论家在分析杜马此举的用意时认为:首先,自民党和俄共等党派亟需兑现竞选诺言。例如,俄共的竞选纲领中就有“成立国家悲剧情况调查委员会”、对“事件”做出政治评价的内容。而新宪法规定,议会拥有宣布大赦的权力,总统无权否决,所以杜马这样做就无“违法”之嫌了。还有一点也不容忽视,由于盖达尔和费奥多罗夫等“激进民主派”人物已离开政府,而叶利钦总统在“北约东移”和空袭波黑等外交政策上趋于强硬,开始对美欧说“不”,反对总统的党派攻击总统的口实因此大大减少。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政治大赦决定正好可成为掣肘总统的最有力武器。另外,本届议会的任期很短,只有20个月时间,各党派均把目标对准了1996年总统选举。而采取诸如通过大赦决定的主动行动既可争取选民好感,又能将总统一军。
大赦决定的通过反映出俄罗斯当今的政治现实。去年12月12日的俄罗斯全民公决虽然确立了总统制政体,结束了“宪法危机”,但支持总统的党派却遭到惨败。议会第一大党“俄罗斯选择”在杜马中仅占96席,只能发挥“建设性反对派”的作用;而自民党和俄共等党派的总席位却超过半数。当时分析家在评论议会组成时就曾预言,新一届议会将是一个“不听话”的立法机构。此番预言看来言中了。
《莫斯科新闻》不久前的一篇文章认为:总统—政府—联邦委员会—国家杜马这四角关系缺一不可,离开哪方另外几方都很难立足。俄罗斯人对去年总统与议会矛盾发展为流血冲突的惨痛一页至今记忆犹新。所以,叶利钦总统一再呼吁公民和解,强调秩序的重要性。杜马大赦决定引起的风波会不会继续发展,成了人们所关注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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