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扬 |
1994-11-29 00:00 |
我国残疾人就业近六成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国残疾人 就业近六成 据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八日电(记者刘思扬)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国政府采取保护和扶助措施,实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使残疾人就业率接近百分之六十。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中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研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一方面“开放劳务市场、实行竞争就业”,另一方面,为保障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劳动权利,以法律方式规定社会各单位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据悉,目前已有二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地方法规,对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做出规定,并进行试点。 劳动部副部长朱家甄认为,在目前城市失业和城乡就业不充分的问题都很严重的情况下,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需要做长期艰苦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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