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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慈珂 1994-11-29 00:00

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
国家新闻出版署于慈珂
张馥咏等人打着“东方文艺社”的招牌,从事非法活动,骗取钱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进行非法出版活动,即未经批准出版了《东方文艺》和其它一些图书。张馥咏等人的这种非法出版活动在目前情况下虽算不上典型,却也反映出非法出版活动的一个新的动向,即打着“文化服务”的幌子,以非法出版为手段,进行违法的文化经营活动。
关于出版物市场管理,特别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我国近几年来颁布施行了许多法规,应该说基本上是有法可依的,但仍须根据出版物市场的客观情况和管理要求加强立法工作。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涉及出版、工商行政、公安、文化等管理部门。没有这些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管理上就会出现漏洞或死角,从事非法活动的人便可能逃避应受的法律制裁,严格执法就无从谈起。
要杜绝非法出版物,对出版部门来说,严格执行出版物市场管理的“先证后照”制度很重要。就是说,从事出版物的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到出版管理部门领取许可证,再领取营业执照,才能开业。个别地方存在的无“证”经营问题,给出版物市场管理带来了混乱,应及时纠正。严格执法不仅是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更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可以相信,通过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定会向着繁荣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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