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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科院《老工业基地改革与发展》课题组 1994-01-31 00:00

加快老工业基地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轨

第5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

  加快老工业基地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轨
湖北省社科院《老工业基地改革与发展》课题组
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与振兴,从根本上讲,就是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改造老企业,加快老工业基地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因此,这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迟滞症结:体制老化,市场取向改革滞后
不必讳言,80年代以来,曾为我国工业化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老工业基地发展明显迟滞,引人注目地出现了效益滑坡、地位下降的所谓“东北现象”、“上海现象”、“湖北现象”等。1982—1990年,部分老工业基地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变化是:上海由11.4%降为6.85%,辽宁由8.5%降为6.74%,湖北由4.9%降为4.21%,黑龙江由4.8%降为3.5%,天津由3.8%降为2.85%,吉林由2.6%降为2.31%。华中腹地的湖北省,由于武汉、黄石两大老工业基地经济增长速度减慢,影响了全省国民经济的更快发展。
关于老工业基地老化,人们一般用企业老化、设备老化、技术老化、产品老化和企业组织结构老化来描述,这当然是对的,但还不足以概括它发展迟滞的症结所在。老工业基地发展迟滞,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发展问题,又有改革问题。所谓发展问题,是指老工业基地与新兴工业基地或新兴开发区相比,传统产业、传统技术占优势,老企业占优势,由以传统技术为基础的工业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向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工业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转变相对迟缓;所谓改革问题,是指老工业基地的“大全重”(大中型、全民所有制、重工业)老企业与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相比,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当根深蒂固,迟迟不能实现向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制约老工业基地发展的众多因素中,主要是改革滞后。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长期形成的老工业基地“大全重”格局,比较典型地体现了传统计划经济的主要弊端。诸如: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干预和指令性计划过多;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企业承担了过重的上交任务和本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任务(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使企业营运目标多元化。这样,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对剧烈竞争的市场,既无应变的活力,又无内在动力,更无技术更新的财力。政府对这些“如牛负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若过多过快地取消指令性计划与减轻上交任务,过急地取消保护政策,又怕牵动国民经济全局的发展,削弱国家财政收入,乃至影响社会的安定。这种“两难”的状况,正是老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步履蹒跚的症结所在。结果,老工业基地的“大全重”的老企业,往往成了被捆住手脚的巨人。
其二,企业改革滞后,必然导致整个老基地发展后劲不足。老工业基地能否适应技术革命要求,真正搞好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实现由传统产业、传统技术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的转变,关键是要有众多的“大全重”老企业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作保证。而实际情况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上述原因,迟迟未能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与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等相比,不少国有大中型企业远未实现由计划调节为主到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机制转换。毫无疑义,在缺乏种种自主权的条件下,老工业基地实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往往成为一句空话。正因如此,老工业基地远不如新兴工业基地那样,能灵敏地适应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和技术革命迅速发展的客观要求,以至进入80年代以来,它的发展迟滞势不可免。
二、改革思路:内部的企业制度创新与外部的“松绑”、“降压”、“减负”、“输血”相结合
既然老工业基地发展停滞的症结主要是体制老化,市场取向改革滞后,因此,它的出路就是,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加快以老企业为主体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因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大部分是老企业)是老工业基地的主要支柱。只有通过企业制度创新,搞活众多国有大中型企业,重塑一批真正自主、机制灵活,既有实力,又有活力的现代企业,老工业基地才可能焕发青春,重振雄风。从老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老企业的不同特点出发,实行企业制度创新必须分类指导,分层推进。这就是,以股份制改造为中心环节,全面推进四种形式的改造。其一,转换机制:对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或特大型企业,仍然实行国有国营,但必须同时实行国家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建立以国有资产部分为主的公司或独资公司,以便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其二,股份改制:对相当一部分大中型企业均可实行股份制改造,可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股份制有利于明晰产权、有利于筹集资金和国家控股、参股的作用;其三,租卖变制:对一部分长期经营不善、扭亏无望,即令投资技改也难以形成拳头产品或主导产品的中型企业(一般是老企业),将其推向产权市场,让其在租赁、拍卖中新生;其四,合资两制:对一部分尚有潜力、但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技改资金欠缺的大中型企业,可实行中外合资、一企两制的办法解决其扩大再生产的困难,通过引进外资和技术,促企业经营管理素质上新台阶。其中,股份制改造是基本形式,又具体包括四种情况:一是将原有的国有企业转化为股份制企业。将国有企业的资产经重新评估后作为国家股,同时发行股票吸收社会各方面资金(包括外地资金),使其变成以国家股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如湖北黄石的大型企业华新水泥厂技术改造就是实行的这种股份制形式。改造前,该厂的生产线还是40年代从美国引进的湿法技术装备,国家已明令淘汰“华新窑”,通过引进可观的外资及内资进行改造,使长期陷于困境的老厂重新焕发青春。二是由承包制转变为股份制,即由于承包制已形成企业所有资产的企业,将资产存量划分为国家股和企业股,在此基础上,改造所需资金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形成股份制企业,如特大型联合企业武钢大体是采取这种形式。三是结合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在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联合、合并、兼并乃至行政划归过程中改造成资产一体化、核算一体化的股份公司或独立核算企业联合组成的股份制企业集团,在此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改造所需资金靠发行股票筹集;四是老工业基地新建企业所需资金完全通过股票筹集,即直接建立新的股份制企业。此外,还可以试行中外混合持股;出让部分国有资产,上市部分国家股份,扩大土地批租,以筹措老基地、老企业改造基金。武汉老工业基地近两年实行股份制改造一批,引进外资嫁接一批,组建集团壮大一批,开辟第三产业转向一批,租赁拍卖转让一批的做法,大体上反映了上述分类指导的改革思路。
加快老工业基地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以股份制改造为中心的企业制度创新,是老工业基地深化市场取向改革的重要一环,但它毕竟不能代替老基地的全面改革。为此,还必须抓好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发展完善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同时,国家有必要考虑向老工业基地实行以下四方面的倾斜政策:一是“松绑”。就是给予他们急需和必需的自主权。尤其是要下决心减少指令性计划的比重,扩大大中型企业投资权、外贸经营权,让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走向市场;二是“降压”,就是适度减轻他们的上交任务,增强老企业及整个老基地的自我积累能力。尽管改革以来实行了种种放权让利,但由于承包后的多取少留,企业仍然缺乏自主走向市场的财力和动力。三是“减负”,即适应企业的改制转轨,统筹解决企业债务、老企业职工医疗和退休养老保险费不足、企业办社会、老企业冗员过多等沉重的历史包袱,使他们能轻装走向市场。特别是企业办社会和老企业“过度就业”的富余人员,已是制约老工业基地大多数企业深化改革的燃眉之急,急需解决。四是“输血”。就是给予老工业基地相当于沿海地区那个规格的优惠政策。其中特别是给予老工业基地相应的投资自主权,使老基地的广大企业能够面向社会,向省内外甚至国外多渠道地筹集资金,包括直接引进外资改造大中型老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大体做到在市场竞争面前,老基地与新基地、老企业与新企业、沿海与内地一律平等,在同一起点线上公平竞争,以便为老基地老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外部环境,并逐步缓解沿海与内地、新基地与老基地之间过分拉大的差距。1992年下半年以来,湖北省从全省老基地的500家大中型企业中,选择了50家老企业,投入48亿元技改资金,重点“输血”,现已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发展对策:技术先导与结构优化、区域协调、推“老”出新相结合
以改革促发展,改造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对策很多,主要是:
1.技术先导:确立高新技术产业在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主导地位,提高基地的整体素质。其具体做法是:第一,坚持以技术引进为推力,通过消化、吸收、创新和移植,加快对传统工业的改造,促进工业的加工深度化和结构合理化。第二,加强对引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实现引进技术和设备的国产化和发展创新,充分发挥已引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作用;同时强化自身研究开发,逐步使工业和技术引进转到主要依靠自己研究开发上来。第三,加快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使老工业基地已具有一定基础的高新技术产品能尽快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同时将高新技术全力渗透到传统工业中,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第四,建立和发展一批科研开发机构,继续扩大工业与科技部门相结合,加快联合攻关,使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只有这样,老工业基地改造与振兴,才有可能从主要依靠增量投入转到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因素、提高存量效率和效益的轨道上来。
2.结构优化:调整偏“重”(重工业)、偏“初”(初级产品)和大而全的自我循环体系。在传统体制下,老工业基地结构失衡。除了生产性投资超前,“骨头”与“肉”的关系上欠帐过多外,还有“偏重”、“偏初”和“大而全”三大特征。调整这种结构,从总体而言,首先是要改变以自我服务为主,以原料、原材料和粗加工工业为主,以重工业为主的状况,逐步形成面向国内外市场,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技术产业结合,基础产业与加工工业大体协调的结构。老工业基地的产业优势是基础产业,但在经济关系尚未理顺前,如果一般地保持和强化基础产业,就不能不以牺牲效益,减少积累为代价,势必抑制老工业基地优势的发挥;如果加快发展加工工业,则可以提高附加值,从而有利于提高效益,增加积累,但又将导致全国产业结构趋同化。所以,老工业基地改变“偏重”、“偏初”和自我循环,既要坚持市场导向,又要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老工业基地要提高效益,在抓好产业结构优化的前提下,还应注意抓好企业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大而全体系。其主要内容有二:一是注重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群体的活力,发展一批有实力起骨干作用的企业集团。组建集团不是搞“航空母舰”,即把若干个企业合并成一个无所不包的“康采恩”,而是搞有统有分的“联合舰队”;二是注意发展中小型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实行大型与中小型企业“两条腿”走路,真正实行大中小型企业之间的分工与专业化,使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强的应变力。
3.区域协调:妥善处理老工业基地与新工业基地之间的利益关系。实行沿海发展战略后,老工业基地(包括沿海型和内地型的老工业基地)与沿海新兴工业基地之间,逐步拉开了差距。这是改革开放条件下,我国地区之间先开放与后开放、先富裕与后富裕的一种变化。我们既要承认二者有各自的优势,各自的利益,提倡、鼓励它们公平竞争,发挥优势,谋求利益,但又要看到,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政策行为倾斜而导致加剧的地区之间利益“剪刀差”。这种“剪刀差”且往往以资源区与加工区,上游产品区与下游产品区的利益差别形式表现出来。我们应像重视解决工农产品“剪刀差”一样,解决这种新的地区之间的“剪刀差”。固然,这种“剪刀差”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避免,但又不能旷日持久下去,更不能扩大。否则,作为资源区、加工区的相当一部分老工业基地,或为解决困境而掠夺式地开发资源,或受比较利益所驱使,搞重复建设项目。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中央考虑在中西部老工业基地,开放一两个类似深圳、浦东的特区,形成新的强大发展极。此外,当然还有赖于全面理顺上、下游产品之间的价格关系。
4.推“老”出新:注重在开放开发中构造老基地的新生长点。促进我国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与振兴,必须把深化改革和开放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当前应在加大开放开发力度的推动下,依托改造老工业基地去构造新的经济生长点。实践经验表明,其可行途径大致有三种:一是引进、利用外资,建立一个新的企业或车间,即“用新企业(新车间)改造老企业(老车间)。”这种方式投资不多,见效较快,有利于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的管理方式,改造或代替老技术、老材料、老工艺和老的管理方式,其重点是改造老基地的骨干企业。如湖北黄石市对冶钢厂的改造,采取的就是这种办法。二是在老工业基地内部建设一个新产业开发区,即用“新产业改造老产业”,并以新开发区带动老工业区的全面改造。这种方式是利用新产业、新技术对老基地的若干产业、部门进行集中连片式的改造,其重点是改造老基地的传统产业、传统部门,使之获得新的活力。如武汉老工业基地,在武钢附近建立的新兴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就属于这种形式。三是实行老工业基地与沿海新兴工业基地全方位、多形式的联合,即“用新基地改造老基地”,包括引进新基地的新体制、新运行机制以及新产业、新技术乃至新观念,来加速对老工业基地软硬环境的改造。这种方式尚处于探索之中,探索得好,对改造老工业基地将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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