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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坚铭李建兴 1994-03-31 00:00

高检高法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决定集中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犯罪活动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高检高法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决定
集中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犯罪活动
本报北京三月三十日讯新华社记者丁坚铭、本报记者李建兴报道:针对最近部分地方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趋猖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决定,从四月到六月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的活动。
今天,高检、高法、公安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在北京召开电话会议,共同部署这项打击活动。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在会上讲了话。
罗干说,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键时期。作为今年几大改革举措之一的税制改革,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增值税实行的是国际上通行的凭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的运行机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同一根“链条”,从生产到流通,从批发到零售,把各个环节紧密连接在一起。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造成“链条”的中断,税款的流失。
罗干指出,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区出现了一种动向,就是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取得假发票,以此进行偷税、骗税、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伪造、倒卖、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将会危及整个新税制的贯彻实施。因此,对这种利用非法手段取得假发票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伪造、倒卖、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严厉打击,决不能手软。
罗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同时要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各地区、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公、检、法、税四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精心组织,严格督促。要迅速调集公、检、法、税各部门的精兵强将,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坚决把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犯罪势头打下去,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为新税制的顺利实施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今天的会议同时还要求各级审判、检察、公安、税务机关在开展这项工作中,要坚决排除地方保护、部门利益和行业腐败现象的干扰,突出打击重点,狠抓大案要案,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从快查处。并且在进行专项打击的同时,要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大案要案和重大统一行动,要及时通过电视、电台、报刊进行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公安部副部长牟新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金鑫也在会上分别讲了话。财政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国务院副秘书长何椿霖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据了解,这次由四部门联合采取的专项打击活动主要是在伪造、倒卖、盗窃发票活动较为严重的大中城市和地区开展,其他地区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打击的重点是那些利用地下印刷厂成批伪造发票;以伪造、倒卖发票为常业或牟取暴利,利用开假发票从事偷税、骗取多抵扣税款和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分子。特别将严厉打击那些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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