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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 1994-03-31 00:00

欧共体十二国接受表决机制妥协

第7版(国际)
专栏:

  欧共体十二国接受表决机制妥协
本报布鲁塞尔三月二十九日电记者姚立报道:至今晚为止,包括英国在内的欧共体十二国政府均已表示接受十二国于上周末就扩大后的表决机制所达成的妥协。
上周末,十二国外长曾聚会希腊,经过两天的讨论,就欧共体扩大后的理事会表决机制达成一项妥协。会议要求十二国政府在二十九日十八时前就同意与否给予答复。根据妥协方案,欧共体扩至十六国后,理事会的少数否决票由目前的二十三增至二十七票,但如果理事会在做出某项决定时,遇到二十三至二十六票的反对,则推迟做出决定,理事会在“合理的期限”内再予讨论,争取达成广泛的一致。如果大多数成员国认为“合理期限”已到,则理事会即可进行表决。
现在的问题是,何为“合理期限”?其时间多长?这将是留给以后的麻烦。欧共体的经验证明,理事会在发生分歧时,很少实行表决,大都是拖延决定。因此,人们担心此次达成的妥协将会影响欧共体今后决策的效率。
但是,妥协总算排除了扩大道路上的障碍,现在只待欧洲议会和各成员国通过扩大协议和瑞典、芬兰、挪威、奥地利顺利通过公民表决关,欧共体即可于明年初扩至十六国。但这期间会否出现问题则是疑问。此间舆论认为,欧共体在扩大道路上还要经历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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