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伟傅伟 |
1994-04-28 00:00 |
东宁法院干警20年无违纪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东宁法院干警20年无违纪 本报讯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治院、从廉育警,培养出了一支过硬的队伍。建院20年来,干警无一人违纪,连续18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这个院从1973年恢复建院以来,即把廉政勤政作为法院建设的准则,制定了从严治院、从廉育警的一系列制度;定期召开人大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实行受案、结案、收费公开制度;建立了群众监督员队伍,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把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这个院在廉政勤政建设中,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刑事审判庭庭长邹清吉给家里约法“三章”:凡来家中送礼的,不准收;实在推不掉收了,也不准动;法院的事,谁也不许过问。20年来,家人没有违过章。为表彰法院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成绩,县委奖励法院领导班子3800元钱,院领导把这笔钱留作法院创一流项目奖励基金。 随着东宁口岸的开通,一些公司高薪聘请法院干警做代理人,帮助打官司;还有的公司以优厚的待遇聘任法院干警做公司的业余法律顾问,但都被干警们一一谢绝。 这个院二十年如一日,从严治院、从廉育警,既培养了一支执法廉洁的队伍,全院干警拒吃请近万次,拒收礼物、现金54万元,又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快节奏,实现了年年无积案、无错案。 (王增伟傅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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