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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鸿祝 1994-04-30 00:00

国家教委提出高校教改试点意见逐步改变对大学生的统包今年在三十七所院校试行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教委提出高校教改试点意见
逐步改变对大学生的统包
今年在三十七所院校试行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尹鸿祝)我国高等院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国家教委最近提出这一改革的试点意见,以逐步改变学生上大学和就业由国家包下来的传统做法。
国家教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
国家教委在《试点意见》中指出,进一步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转换机制,提高教育质量。改革试点的思路是,从招生开始,通过建立收费制度,改变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毕业时由国家包就业的做法;建立相应的奖学金、贷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引导学生毕业后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国家不再统一以行政的分配办法安排毕业生就业,而是以方针及政策指导、建立奖学金制度和社会就业需求信息,引导毕业生自主择业,逐步建立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毕业后多数人自主择业的机制。
《试点意见》规定,试点学校在招生时,应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分省市、分学校、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并明确公布各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和学生奖学金、贷学金设置情况,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对同一学校只划定一个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再按国家任务和调节性两种计划分别划定分数线。
《试点意见》要求,在建立新的收费制度的同时,建立与人才培养计划相配套的专项奖学金、贷学金、优秀奖学金制度。为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防建设、文化教育、基础学科、边远地区和某些艰苦行业所需补充的专门人才,学校根据国家需要在有关专业设立专项奖学金;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也可在学校设立用人单位的专项奖学金。
据了解,今年全国将有37所高校进行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其中大多数学校为国家教委直属的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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