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宝章 |
1994-05-31 00:00 |
稳定耕地面积增强发展后劲福建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
第2版(经济) 专栏:
稳定耕地面积增强发展后劲 福建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 本报福州5月30日电记者江宝章报道:“福建已经成为全国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省份之一,如不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农业的基础地位就会动摇。”福建省省长陈明义日前在谈到保护耕地资源时,向全省发出警告。 为了遏制耕地逐年减少的势头,扭转某些地方乱占耕地、对耕地占而不用甚至抛荒等状况,福建省政府决定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指标控制,由各地(市)、县(市、区)、乡(镇)组织实施。一个旨在保护、稳定耕地面积的《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例》也即将出台。它将规定,今后非农业建设原则上不得使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用途;非农业建设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实行许可证制,除缴纳有关费税外,还应增缴耕地开发专项基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农户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人为抛荒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责令限期复耕,对拒不复耕的或连续抛荒2年的,由土地所有权单位收回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等。 据统计,从1987年至1993年间,福建耕地净减37万亩,尽管各地通过各种形式开发了20余万亩新耕地,耕地不足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对此,福建省在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同时,还将本着“谁开发、谁使用、谁收益”的原则,通过定额补贴、免征农业税等形式鼓励国营、集体、联户及个人多层次、多形式投资开发新耕地,以实现“用一造一”甚至“用一造二”的良性循环。预计福建今年将新开发耕地4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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