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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春贾永 1994-05-31 00:00

迟浩田在兵役法颁布10周年前夕发表谈话关心支持国防建设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第4版(要闻)
专栏:

  迟浩田在兵役法颁布10周年前夕发表谈话
关心支持国防建设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马晓春、贾永)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10周年前夕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强调,实施兵役法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
我国现行兵役法是1984年5月31日经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这部兵役法将50年代中期第一部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役制改为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迟浩田回顾了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十年来坚决贯彻执行兵役法,努力做好兵役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和优抚安置工作的情况和我国国防建设、武装力量建设的成就。迟浩田说,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兵役法,在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不断增强国防实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证。
迟浩田对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兵役法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深入贯彻实施兵役法,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无私奉献精神,形成全民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社会环境。他指出,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得到发扬光大,人民军队中涌现出雷锋、王杰、苏宁、徐洪刚等英雄模范人物;人民群众中涌现出子弟兵的母亲戎冠秀、赵趁妮,拥军模范庄印芳、邵林媛等先进模范人物。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加强,涌现出一大批双拥共建先进单位。他们的模范事迹,充分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和无私奉献精神。迟浩田指出,这种精神,正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历经劫难而不毁、屡遭侵略而未亡的精神支柱,也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兴旺发达的强大动力。在新形势下,只有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无私奉献精神,才能为贯彻实施兵役法,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迟浩田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兵役法,必须努力学习、运用邓小平同志法制建设的思想,发挥兵役法在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中的保障作用。邓小平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的思想,是制定兵役法的理论基础,也是贯彻实施兵役法的行动指南。因此,要把学习邓小平同志法制建设的思想与学习兵役法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兵役法教育,大力普及兵役法知识,使每个公民都了解兵役法的基本内容;懂得加强军队建设,增强国防实力,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依法服兵役,关心和支持国防,是爱国主义和无私奉献精神的集中体现。
迟浩田最后提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国防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国防教育,努力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认真做好兵役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和优抚安置工作。广大青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保卫祖国为己任,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献身国防现代化建设。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全体官兵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全面加强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积极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证。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要按照兵役法的规定,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战略勤务,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成为经济建设、勤劳致富的生力军,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卫士,成为人民军队的强大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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