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栋 |
1994-07-31 00:00 |
森林公园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森林公园 返璞归真的森林旅游,在我国正蓬勃兴起。自1982年9月我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森林公园建立后,到去年底,全国经林业部批准建立的森林公园已达313个,其中国家森林公园220个。 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起源于美国。自1872年世界第一个国家公园——美国黄石公园诞生以后,100多年来,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起各种类型的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3000多个,总面积达4亿多公顷。 森林公园是以森林景观为主体,融合其他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生态型郊野公园。它是以保护为前提,利用森林的多功能性,为人们提供各种形式的旅游服务的特定的森林环境。我国的森林公园大致分为三级:第一级国家森林公园,森林环境特别优美,动植物物种繁多,地形地貌特殊,人文景观丰富,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占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品位高,服务设施齐全,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第二级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优美,动植物资源丰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对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较高,具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第三级市、县级森林公园,具有一定数量的森林资源,地形地貌有特色,景点、景物有一定的观赏、文化价值,在当地小有名气。 (7月8日《南方日报》陈培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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