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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林 1953-10-30 00:00

煤矿管理总局确定一九五四年基本建设计划

第2版()
专栏:

煤矿管理总局确定一九五四年基本建设计划
中央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最近召开了计划会议,确定了一九五四年的基本建设计划。一九五三年煤矿基本建设是以炼焦用煤为主,其次是一般工业用煤和民用煤。一九五四年根据国家对煤炭的要求,煤矿管理总局提出了新的方针:不仅要满足钢铁炼焦和一般工业用煤,而且要满足民用煤以及出口煤的需要。
目前煤矿基本建设的情况与基本建设任务是极不相称的,如资源勘查落后,设计工作薄弱,计划变动频繁,使用力量分散,施工前松后紧,缺乏经济核算等。因此任务完成得不好。
为解决基本建设力量和任务的矛盾,避免发生贪多冒进的现象,煤矿总局提出如下措施:集中使用力量,提前勘查设计;改建矿井要精打细算。
集中使用力量(包括资金、勘查、设计、设备、施工力量等)就是首先要抓住五年计划中规定煤矿的“战略基地”工程。抓住已经经过勘查,已经有了设计图纸和设备的矿井工程。对这些工程要集中绝对优势力量,保证迅速完成。一九五四年煤矿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资金用于矿井工程,又将其中百分之六十力量放在明年移交生产的几对矿井工程上。地质勘查工作,一九五三年将力量分散在四十多处井田上,结果不能全部交出资料,耽误了设计。一九五四年要求地质和钻探很好的配合,完成一件交一件,以免继续发生设计窝工和闲忙不均的现象。设计工作一九五三年分散在八十五个矿井和一百七十八件主要工程上,结果上半年不能全部交出资料,有些主要工程落了空。一九五四年,要求将现有力量集中在有地质资料的几处矿井上,同样采取完成一件交一件的办法,避免“齐头并进”,争取能在今冬与明春陆续交出设计图纸。在施工组织方面,力量分散在四十九个工程公司中,力量不平衡,“战斗”无力。一九五四年,要求围绕着新建矿井和大的改造工程区,合并组织三个至四个正规的“野战化兵团”,五个至六个“地方主力兵团”。以保证完成主要工程。
在新建矿井尚未完成,国家又急于要煤的情况下,只有要求现有的矿井多担负些,现有的矿井能多出的多出,需要经过改造后才能多出者即行改造。改造矿井时,必须精打细算,反对盲目乱干。通化铁厂矿要求千亿余元的投资,改造后矿井只能维持四年。中岗矿井的下部尚未弄清楚,就进行改造,结果只能当做通风井用。这些现象都是因为不会精打细算而造成的。现在明确确定有条件者改造,无条件者缓办,合算者改造,不合算者暂缓。总之要求矿井改造也要达到好、快、省的目的。
地质资料与设计工作是煤矿建设的先决条件,由于这两项工作落后,计划不切合实际,致使一九五三年上半年工程不能开工,浪费了一百六十亿元的窝工费用;预算工作没有作好就开始备料,结果材料积压费用达三千亿元之多,在下半年为完成建设任务所进行的“抢工”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一九五四年必须扭转这种情况,争取在一九五五年能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基本建设。因此要求在一九五四年将地质勘查工作提到建设前二年,设计工作提前半年。在三、二年内将勘查工作提前五至六年,将设计工作提前一年。
会议指出,一九五四年的任务是艰巨的,是煤矿基本建设工作大转变的一年,任何消极等待的思想都是错误的,必须依靠与团结全体职工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完成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
(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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