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炼乳不能用作婴儿主要食品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53年10月 -> 炼乳不能用作婴儿主要食品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53-10-30 00:00

炼乳不能用作婴儿主要食品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炼乳不能用作婴儿主要食品
编者按:读者田祖恩来信,指出炼乳不能用作婴儿主要食品,目前某些炼乳制造商在制品上作虚伪宣传是不对的。经我们和中央卫生部联系,他们同意田祖恩同志的意见。现将读者田祖恩来信和中央卫生部的意见一并发表在下面:
读者田祖恩的来信
北京大学医学院田祖恩来信:炼乳不是一种好乳品,长期用炼乳喂养婴儿是不适宜的。因为炼乳中糖的含量过多,相对地说来,蛋白质与脂肪的含量就过少。长期用炼乳喂养婴儿,就必然会使婴儿的生长发育不佳,营养不良。但是,目前有些炼乳制造商们却常常在自己的制品上写着炼乳“为代替母乳之无上珍品,因此哺喂婴儿定能发育健全,体壮身肥”(百鸽牌炼乳);甚至说炼乳“用之以哺儿,确能代替母乳……经化学家证明其滋长力与人乳无异……。婴儿食之强健非常,发育亦速,诚为育儿优良之出品”(三羊炼乳)。显然这种宣传是虚伪的;特别是对于一般育儿知识较少的家长来说,这种宣传的危害性就更大了。当然,把炼乳作为一种一般食品而出售是可以的;但是不应该有这种虚伪的宣传。希望炼乳制造商们今后在制品上对炼乳的用途作实事求是的说明,并标明它是不适于婴儿长期食用的。
中央卫生部的意见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来信:一般炼乳在制造过程中,加入了很高成分的蔗糖(往往在百分之四十以上),因而稀释成可用之乳汁时,所含脂肪及蛋白质的成分就非常低,不能满足婴儿营养的需要。虽然这种食品比较容易消化,甚至可使食用者体重增加;但用作婴儿的主要食品是不相宜的,决不能与无糖蒸发乳同样看待。如果婴儿长期食用炼乳,必致肌肉松弛、软弱而缺乏抵抗力,并易得各种维生素缺乏症如佝偻病等。因此,我们同意读者田祖恩的意见。为了保障第二代的健康,我们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炼乳制造商,凡炼乳有虚伪欺骗的宣传标记者,应一律加以修正。


查看完整版本: [-- 炼乳不能用作婴儿主要食品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