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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纯明 1995-07-31 00:00

实施《会计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实施《会计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会计法》颁布实施已10年。最近我市人大、财政局、会计局联合对所辖各县(市)及市直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普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
宣传普及难。《会计法》贯彻实施仅仅局限在会计人员中和财政部门内部,各级领导和一般人员了解较少。如《会计法》执法大检查工作组的同志曾问枣阳市一个企业的负责人知不知道《会计法》,他说听说过,但内容不大清楚。许多单位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随意撤换会计人员,当有关部门出面干涉时,他们竟异口同声地说换一个会计人员都要管,管的实在太宽了。这说明一些领导或厂长(经理)对《会计法》还缺乏了解。
规范管理难。不少单位出于小团体或自身利益放松了会计基础规范管理工作,会计管理部门也抓得不力,从而出现了会计基础工作滑坡和回潮现象。许多企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监督、档案管理等方面都出现了一系列违纪违规现象,屡查屡犯的现象相当普遍。
依法办事难。《会计法》明文规定要保障会计人员职权不受侵犯,但许多会计人员反映,他们在严格依法办事和正确处理好与领导、群众关系方面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坚持按原则办事,就很容易得罪单位领导,从而面临评先进难、入党难、提拔难、评职称难的命运;如果唯领导意图办事便又会出现违法乱纪问题,从而使会计的管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因而心理压力很大。许多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切按领导意图办,从而为不正之风泛滥打开了方便之门。
《会计法》操作难。现行《会计法》没有像税法或刑法那样规定明确的处罚标准,只规定了许多活的条款,实际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对某些单位领导和厂长(经理)的违纪违规行为毫无约束力,有人形容其为“墙上的老虎”。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为了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领导了解熟悉《会计法》,各地应每年组织几次大规模的宣传或培训活动;同时也可以将《会计法》纳入全民普法学习计划之中,使《会计法》真正深入人心。
狠抓规范管理。通过抓规范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单位的会计管理水平。把会计管理是否规范纳入单位领导的责任或政绩考核范围。
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尤其是要完善保障和制约机制,使会计人员真正能依法行使职权。要制定明确的处罚标准,使其对厂长(经理)的违纪违规处理有章可循,为会计人员撑腰壮胆。
强化执法力度。各级人大、执法机关、财政、会计主管部门每年要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对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以体现《会计法》的强制性,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大力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从而树立《会计法》的权威,以充分体现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
湖北襄樊市财政局徐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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