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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1-28 00:00

湖南省衡山县农民积极检举粮食投机商

第2版()
专栏:

湖南省衡山县农民积极检举粮食投机商
湖南省衡山县许多农民,积极检举进行粮食投机的不法商人,拒绝把粮食卖给奸商,协助政府做好粮食的收购和销售工作。
衡山县人民法院和各区区公所先后收到许多农民揭发不法奸商在粮食市场上进行投机活动的报告。如第六区新开乡石灰商刘聚财,假借销石灰的名义,今年秋收后和另外三个奸商在新开乡一带提高石灰价格套换稻谷六、七十石,准备外运牟利。农民刘凤祥发现他们的投机活动后,认为他们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购粮工作,危害着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便到第六区区公所检举了他们。又如第六区拜朝岭易纯药号老板,秋收以后假借收账为名,趁机抢购稻谷,准备囤积起来,将来高价出售。宋桥乡民兵队长赵兰生发现这一情况后,就向区公所检举了他。第八区北望乡农民戴焱本还特地从乡下赶到城里,向县人民政府揭发投机奸商向合作社套购粮食的不法活动,并建议政府改进粮食供应工作。
衡山县许多农民拒绝卖粮给私商,打击不法奸商的投机活动。如第十区泉湖乡农民赵和贤,在十月二十四日挑了一担稻谷到合作社去卖,路上有不少奸商出高价拦购。赵和贤对奸商们说:“你们出的钱再多我也不卖给你们,现在‘多’得你们几个钱,让你们投机破坏,将来还要把一堆钱给你们!”他把稻谷一直挑到合作社,还向合作社的干部说:“我可不上奸商的当。现在贪小利,以后要吃大亏!把粮食卖给合作社既能保证物价稳定,还支持了国家的工业建设。”
这些农民积极和奸商斗争的爱国行动,大大帮助了人民政府的购粮和售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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