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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1-29 00:00 |
中德文化合作协定明年执行计划在京签字
第1版() 专栏:
中德文化合作协定明年执行计划在京签字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文化合作协定联合委员会会议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文化合作协定联合委员会,根据双方的协议,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三日起,在北京举行会议,就订定双方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五四年的执行计划进行商谈。会议由联合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钱俊瑞主持。 中国方面参加谈判的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范长江,对外文化联络事务局局长洪深(陈忠经代),文化部办公厅主任赵沨,高等教育部留学生管理司司长艾大炎,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副主任曹日昌和外交部苏联东欧司专员吴青。 德国方面参加谈判的有: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高等教育总署署长格哈德·哈里希教授博士,对外文化联络协会主席团主席、柏林胡包特大学系统教育与教育史学院院长罗伯特·阿尔特教授博士,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艺术事务委员会司长、委员恩斯特·霍夫曼,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葛鲁特纳夫人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三等秘书斯潘克夫人。 在会议进程中,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一九五四年内文化交流的各项具体工作。双方一致认为中德两国文化交流工作的加强,必然会更加发展与巩固中德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并有助于保卫世界和平力量的进一步增强;同时一致衷心表示在双方的需要与可能的条件下,将大力开展文化交流和合作。基于这种共同的愿望和诚挚的友谊,双方在科学与高等教育方面,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方面,艺术与文学方面,以及新闻、电影、广播等方面,为了进一步合作,达成了双方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五四年执行计划的协议。谈判自始至终是在互相谅解和诚恳融洽的空气中进行的。 是项执行计划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北京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德文化合作协定联合委员会主席钱俊瑞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于北京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五四年执行计划,经过友好和融洽的谈判,已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北京签订。参加签字仪式的有中德文化合作协定联合委员会主席钱俊瑞和双方全体谈判代表。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张奚若、外交部苏联东欧司专员刘靖宇、交际处副处长王拓、对外文化联络事务局处长邹荻帆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我国大使柯尼希、参赞葛鲁特纳也参加了签字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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