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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鲁言 1953-11-29 00:00

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的互助合作,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纪念“组织起来”发表十周年

第3版()
专栏:

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的互助合作,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纪念“组织起来”发表十周年
 廖鲁言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毛主席在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的大会上做了一篇有关农业生产发展方向的有历史意义的演讲。毛主席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
在最困难的敌后抗日战争中,以及在其后反蒋反美的人民解放战争中,当时的陕甘宁边区和其他各解放区的农民,在经过减租减息、合理负担和平分土地这一些不同形式与不同程度的土地改革的基础上,遵照毛主席这一英明的指示,“组织成为一支劳动大军”,发挥了集体劳动的优越性,一般地两个人可以抵三个人用,大大地提高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在这些困难的时期和进行伟大战斗的日子,毛主席这个号召对于克服解放区经济财政的困难,战胜国内外敌人的经济封锁,把农业生产推向前进,起了很巨大的作用。毛主席对当时的互助组、变工队,给以极高的估价。他认为这种生产合作虽然“生产工具根本没变化,生产的成果也不是归公而是归私的,但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变化了:这是生产制度上的革命,这是第二个革命”。(“一九四二年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上的讲话”)
人民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在土地改革胜利完成的基础上,无论在老解放区和晚解放区都有了发展。虽然有的地方,由于土地改革刚刚结束,曾有一度未积极宣传互助合作;或者由于对毛主席所指示的,经过合作社逐渐集体化是克服分散的个体经济的唯一办法这一真理,体会不深,甚至忽视,而一度对互助合作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但是在一九五一年冬季,党中央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以后,这些情况就随即改变了。两年以来,互助合作运动在全国各地有了更大更好的发展。我国农业生产能在一九五二年达到并且超过抗日战争前的水平,这固然由于各方面工作的配合,但必须了解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是一项重要的因素。根据今年十月的统计,在生产上组织在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里面的农民已达四千七百余万户,占全国农村总户数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在农业户口中所占的比例则更高。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已有一万四千多个。由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更高级的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集体农庄),这一条逐步改造小农经济,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已经成为许多农民群众(特别是老解放区的农民群众)所理解,所接受,所实践的纲领和任务。他们已经从实践中懂得,这是他们自身经济发展所必须经历的道路,是高度发展农业生产,从而高度提高他们自身的生活所必须经历的道路。
不仅在农业生产方面有了群众规模的互助合作运动,而且在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和农副产品的推销方面,供销合作社也已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新型的商业网,它拥有三万二千个基层社和一万万以上的社员,分布在全国的农村中。此外,还采取了信用小组、信用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信用部等组织形式,初步开展了农村中的信用合作。农业生产合作、农村供销合作和农村信用合作,三者结合起来,相互推动,共同发展,无疑将逐步实现农村的合作化。毛主席说,有了这种种合作社,“我们就可以把群众的力量组织成为一支劳动大军。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
我们国家的计划经济建设已经开始了,农业个体经济的分散性跟国家经济的计划性是不相适应的。工业发展了,就要求农业有相应的发展,要求大量增产粮食、棉花及其他原料作物;而个体经济的农业,增产是有限的,不能适应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也不能适应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之一就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把全体农民引导到集体生产大家富裕的社会主义。这是一个克服个体经济与集体经济的矛盾的过程。个体经济时刻滋生着资本主义的因素,这种资本主义的自发势力,如任其自由泛滥,结果将是极少数人靠剥削而发财,变成富农,绝大多数农民被剥削而赤贫破产。如果我们安于个体小农经济的现状,而不积极引导农民走上组织起来,互助合作,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一条光明大道,那末,农村的两极分化就会大大发展起来。这就是说,社会主义不去占领农村阵地,资本主义必去占领;其结果就是妨碍农业生产的发展,造成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从而破坏计划经济建设,破坏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也从而使广大农民失掉其在土地改革中所得到的果实,重新陷入破产穷困,生活极其痛苦的境地。这是害了国家,害了全体人民,害了广大农民。毛主席在十年前给中国农民指出的组织起来,互助合作的道路,在目前的过渡时期中,成为实现我们国家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改造个体农业经济的具体道路。遵循着这条光明大道前进,就一定能够大大地提高农业生产,逐步增加农业生产的计划性,战胜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从而保证国家的计划经济建设,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也从而保证广大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这既有利于国家,也有利于全体人民,有利于广大农民。
逐步改造小农经济,就是逐步改变几万万农民的生产关系,其实质就是逐步改变土地及其他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从劳动农民的个人所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列宁说,“我国有千百万分散于各穷乡僻壤的个体农户。要想用某种急速办法,某种命令来从外面,从旁边去强迫加以改造,那都是完全荒谬的思想。我们明白懂得,要想影响千百万小农经济,只能采取逐渐的谨慎的办法,只能用实际模范例子来表明,因为农民非常讲求实际,又与旧式农业联结得非常巩固,要使他们作某种严重的改变,单靠忠告和书本知识是不行的”。(“在农业公社和农业劳动组合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毛主席也说,互助合作组织“要是群众自愿参加(决不能强迫)”。“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然后再告诉群众(宣传),并号召群众实行起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使群众得到解放和幸福”。根据列宁的思想和毛主席的指示,在改造小农经济工作中,我们共产党员就必须深入到农民群众中去,向农民群众进行说服教育,使农民懂得走社会主义道路和国家工业化对他们自己的好处,是他们自己永远摆脱贫困的“唯一办法”;并且有领导地办好一批典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这也就是对农民最实际最有效的教育,从而使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到互助合作组织中来,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主观主义地强迫群众组织起来,是不行的。另一方面,当群众有了一定的觉悟,看到互助合作组织的优越性而自发地组织起来,如果我们采取主观主义的态度,不予承认,不去领导它和逐步提高它,甚至强迫命令加以解散,那也是错误的。毛主席在十年以前就指出:“无论叫什么名称,无论每一单位的人数是几个人的,几十个人的,几百个人的,又无论单是由全劳动力组成的,或有半劳动力参加的,又无论实行互助的是人力、畜力、工具,或者在农忙时竟至集体吃饭住宿,也无论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总之,只要是群众自愿参加(决不能强迫)的集体互助组织,就是好的”。我们必须按照这一指示,深入农民群众,总结群众的创造和经验,采用群众业已行之有效的一切办法和形式,一步一步地加强教育,予以提高,把农民一直引导到社会主义。绝不要限定于一种经验,一种规格,一个模子到处套。列宁说:“……采用对农民尽量简单,容易和便于接受的办法过渡到新制度方面来”,“少用些高明办法,少来些巧妙的花样。”(“论合作制”)这完全合乎目前中国农村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是我们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必须切实注意的。归根结底,就是说,在逐步改变几万万分散的小生产的农民的生产关系的时候,逐步改变劳动农民的个人所有制的时候,绝不能采取粗暴的方法,强迫命令的方法,更不能像土地改革中没收地主阶级的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一样,去剥夺农村的中小生产者,也不能靠一声号令的办法来实现,必须处处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依据群众的自愿办事,又从而教育群众,一步一步地提高群众。正如毛主席经常告诉我们的:主观主义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允许的,命令主义在任何时候也是不允许的。只要我们去掉主观主义,又去掉命令主义,遵循着毛主席所指示的经过合作社来改造小农经济的道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那末,在过渡时期中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就一定能够逐步实现,胜利完成。毛主席在十年前所指示的组织起来,互助合作这一真理,在过去的革命战争时期领导人民发展了生产,克服了困难,取得了胜利;在目前的过渡时期中也像灯塔一样,照耀着全体农民,引导他们一齐过渡到全国的社会主义时代。
〔注〕文中引语,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毛主席“组织起来”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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