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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1-30 00:00

加强粮食收购中的经济工作

第1版()
专栏:社论

加强粮食收购中的经济工作
最近各地在开始大张旗鼓地向农民宣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很多农民踊跃地把余粮卖给国家,有的农民过去误信奸商,受了欺骗,现在也觉悟了。如湖北省谷城县火神庙乡农民刘长富,从前误信奸商的谣言,存着粮食打算等着高价出售。听了购粮组的宣传后,他说:“我决不能背了亲人去亲仇人,忘了国家去亲奸商。我刘长富过去几十年肚子里装的是菜草,有了共产党、毛主席、人民政府的领导,才吃的是粮食。再过几年,日子还会更好。”他立即把余粮七百多斤卖给了收购组。这说明只要向农民讲清楚总路线,打开农民的眼界,澄清部分农民的糊涂思想,使农民看清国家和自己的光明灿烂的前途,他们就能够欢欣鼓舞地积极支援国家的经济建设。
但是为了完成购粮任务,除了进行政治工作以外,还必须特别加强农村的经济工作。这就是严格管理市场,贯彻价格政策,加强农村的物资供应,积极组织农村储蓄并做好收回农业贷款的工作。如果不做好这些工作,那么虽然政治工作作好了,农民的卖粮情绪和生产积极性就还是会受影响,农民中的零星资金就容易胡乱花掉,有些农民甚至会仍然走向商业投机和放高利贷的资本主义道路。这既不利于国家也不利于农民。
过去,有些地方由于市场管理不严格,投机奸商就乘机扰乱物价,并用欺诈的办法套购粮食,引起某些农民的惜售思想,囤粮不卖;即使卖出一些,也落到投机粮商手中,成为他们剥削城乡人民的工具。例如江苏省徐州专区,出产的黄豆占全省总产量一半以上,今年国家又以比去年高的价钱挂牌收购。但是,由于奸商的抢购囤积,破坏了国家的收购计划,造成了江苏省部分地区的食油供应不足,给人民生活增加很多困难。由此可见,如果不加强管理,不消灭投机奸商的罪恶活动,即使农产丰富、国家价格合理,购销工作仍会遭到破坏,城乡人民仍然会吃大亏。最近有些地方采取了坚决的措施,加强市场管理,逮捕罪行严重的粮食投机奸商,依法严惩,这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人民政府的职责。人民政府向来是说到做到的,任何不法分子如果敢于破坏国家法令,继续抢购、囤积和倒卖粮食,一定要给予严厉的制裁。
加强了市场管理之后,还必须贯彻公平合理的价格,这才能作好收购粮食的工作。由于目前粮食上市比较踊跃,上市的时间又较集中,这就更增加了贯彻价格政策的重要性。国家收购粮食的价格在各地都有统一的规定,它是公平的,既利于国家又利于农民。但这并不等于在执行这个价格政策时就不会发生问题了。相反,各地在执行这个价格政策时,还需要注意很多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在购粮时要认真实现“优级优价、分等论价”的原则。因为粮食等级各地不一,各种等级的辨别,又是由各地购粮工作同志所掌握,要作好这项工作是很不容易的。但这项工作的好坏却直接影响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如果等级订的不当,订的过高了,国家就会吃亏;订的过低了,形成压级压价,农民就会吃亏,也就会降低他们卖粮的情绪,影响他们增产粮食的积极性。所以,制定国家的粮食价格,固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贯彻粮食价格,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决不只是细小的技术问题。粮食收购单位和一切购粮工作的同志,都必须重视这个工作,认真贯彻收购粮食的价格政策。
从农民手中买到了粮食,还只是完成了任务的
一半,甚至只是一小半。农民卖粮后得到货币,就需要换回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生产资料。这是农民的正当要求,我们务必满足他们的这些要求。因此就必须加强农村中的物资供应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民将卖粮所得的款项,投资于扩大再生产。几年来,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耕畜、农具、肥料都有增加,但是和今天农业经济的要求相比较,农村生产资料还是不够的。据今年秋收后宝鸡专区的重点调查,郿县四区三乡下庙村一、八二四亩地,只有三十四头牲口,以当地实际情况推算,一头牲口只能耕种二十余亩地,尚缺牲口五十七头。该乡党西村有一、三四七亩地。只有二十七头牲口,尚缺四十头牲口。该乡宋万轩互助组,七户组员,种九十三亩地,一头牲口也没有。邠县四区四乡今年上半年除已添了四个犁、五个耧外,还计划在秋收后添二十四头牲口;兴平县三区有五十一户在秋后要买马、十五户要买大车、十五户要买牛、三十户要买土车。由此可以看到,广大农民对生产资料的要求是很迫切的。陕西省宝鸡县马营区坡南村互助组,今年秋收后除已卖出了大部余粮,还有三千四百斤余粮,该组组员说:“这些粮,不买牲口是不轻易出卖的!”这也说明:做好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是促使农民踊跃卖出余粮的重要措施,也是鼓励农民增产粮食的积极性的重要措施。
有些农民出卖余粮后,除换回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外,还有一部分暂时不需用的钱。我们必须教育这些农民,把这些钱作正确的使用。这就是要鼓励他们节约储蓄、发展信用合作、归还农业贷款等。各级人民银行应坚持说服教育的方针,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向农民说明节约储蓄对积蓄明年生产投资力量的好处,以启发农民自愿储蓄的积极性。今年国家银行为欢迎农民储蓄,特地规定对于购粮期间的储蓄给予优厚的利息。国家还豁免了售粮储蓄的利息所得税,并规定在春耕投资时陆续付款。如果农民存入五十万元,六个月后可得利息四万五千元,这笔钱可买一丈多的工农蓝布,可买六十几斤豆饼。所以,教育农民把暂时不用的钱节约储蓄,既可防止随便花掉,又可避免大家抢购东西,造成物价上涨,并且还可以在需用时拿出足够的资金来添置农具,换好农具,多施肥料,扩大对农业生产的投资。至于组织农民闲散资金,发展信用互助合作组织,是便于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需要时可互相调剂,而有利于和高利贷进行斗争的重要办法。对到期而有力偿还农贷的农民,各级人民银行也应对他们加强教育,说明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按期归还农贷,国家才可能有更多的资金继续扶植农业生产和解决农民生活上的重大困难。政府历年的农业贷款的数字是逐年增加的。如以一九五○年的贷款实数为一○○,一九五一年为百分之一七○·六,一九五二年为百分之五一五·三八,一九五三年上半年为百分之四五九·九二,而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的累积数字即达九万五千多亿元。这说明:到期归还农贷,不仅是农民应有的责任,也是对全体农民有好处的。但也决不能不问情况,片面地强调银行资金周转而采取强索的办法。
做好以上这些工作,就可以鼓舞农民卖粮的热情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在一个重要方面巩固工农联盟。所有有关农村经济的工作人员,都应该深切地认识自己的工作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是我国经济建设时期的一个重要工作,而不应该把自己的日常工作认为只是普通的商业买卖或单纯的银行存放款工作。斯大林说:“苏维埃商业乃是我们切身的布尔什维克的事业,而商业工作人员,包括售货员在内,只要他们诚恳工作,就是我们革命布尔什维克事业底执行者。”(在第十七次党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所以,不论是贸易、合作和银行任何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该以最大热情,为积极完成人民所委托的任务而努力。
为做好购粮工作和购粮中的经济工作,各级党委尤其是县、区党委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购粮中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还没有加强领导这项工作的地区,党委应迅速地把它管起来,将有关各经济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布置,使其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树立整体观念,克服分散主义,全力做好购粮工作和购粮中的经济工作。
我们的经济政策是正确的,是符合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又有坚强的领导,加上经济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广大农民日益提高的觉悟,因此,我们一定能够把购粮工作和购粮中的经济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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