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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庭华 1995-08-31 00:00

日本法西斯战败投降

第3版(专页)
专栏:

  日本法西斯战败投降
刘庭华
波茨坦公告的发表与日本的有条件投降
德国法西斯战败投降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心全部转移到亚太战场。苏联迅即向远东地区增调兵力,准备对日作战;太平洋战场的盟军已占领硫黄岛和冲绳岛,步步逼近日本本土。中国解放区战场军民自1944年春起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局部反攻,到1945年夏先后进行5次大规模攻势作战,猛烈扩大解放区,缩小沦陷区,歼灭了大量日伪军,将日军压缩到大中城市和交通要道,为转入全国规模的大反攻奠定了基础,从战略上支援了太平洋战场盟军的反攻;正面战场于1945年5月在芷江大举反击日军取得湘西会战大捷后,迅即转入追击作战。日本法西斯已处于四面楚歌、孤立无援的困境。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指日可待。此时,主要同盟国之间在如何分享战争的胜利果实及战后和平安排等问题上出现了一系列矛盾。为此,苏、美、英三国政府首脑斯大林、杜鲁门和丘吉尔,以及三国的外长、参谋长和顾问等,于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在德国柏林西南的波茨坦举行会议,就一些共同关心和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会议最后通过了《柏林会议公报》、《柏林会议议定书》和《美英中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会议以宣言的形式发表了《美英中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法西斯立即投降。当时中国政府虽然没有参加讨论,但在公告发表前就征得了它的同意。波茨坦公告共13条,它严正指出:“……德国的顽抗已被盟军所摧毁,遭到覆亡,日本如若顽抗,也不能逃脱与德国同样的命运。日本政府应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
27日下午,日本召开内阁会议,讨论是否发表波茨坦公告问题,争论相当激烈。最后,内阁会议决定删除一些词句后在各报刊“尽量用小字,降低它的调子”予以发表,官方不作任何解释。日本政府仍在竭力隐瞒事实的真相。28日下午,日本首相铃木贯太郎在例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表谈话:“我认为那份公告不过是开罗宣言的翻版。政府认为并无任何重要价值,只能不予理睬。我们只能为战争到底向前迈进。”
铃木的“不予理睬”的声明通过新闻媒介迅速传播到全世界,它表明日本军国主义统治集团拒不接受波茨坦公告,仍坚持继续顽抗的态度。期间,日本外务省还在幻想着苏联的斡旋。日本军国主义统治集团拒降的结果使日本人民蒙受更大的牺牲。8月6日8时15分,美军B-29轰炸机在日本广岛投掷了第一颗原子弹。但日本政府此时仍未下定决心投降。8日子夜(莫斯科时间8日下午5时),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召见日本驻苏大使佐藤尚武,将苏联对日宣战通告交给他。至此,日本想以苏联为中间人结束战争的最后一线希望彻底破灭了。
8月9日10时30分,日本军政要员在皇宫防空洞内召开最高战争指导会议,讨论战与降的问题。9日11时30分,美军在长崎投下了第二颗原子弹。这是对日本军国主义统治集团又一次极大的震动。
9日14时30分,铃木召集临时内阁会议,继续研究是和还是战的问题。10日凌晨2时30分,天皇采纳了东乡外相的“一个条件”方案即以不变更天皇统治国家大权作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附带条件。
8月11日,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送交瑞士公使馆代办葛拉斯理托其转达日本政府对于日本投降建议的复文,表示同意日本在保留天皇制这一条件下投降。12日,日本军国主义统治集团召开内阁会议,13日9时召开最高战争指导会议。8月14日10时50分,日本召开最后一次御前会议。天皇鉴于大势已去,终于被迫作出接受盟国答复的决定,并要政府起草“终战诏书”。
15日正午,天皇亲自宣读“终战诏书”的录音向日本全国播放,“九一八”事变以来长达14年的侵略战争,终以日本天皇的“广播”正式宣告结束。从这时起到9月上、中旬,远东、东南亚各国、南太平洋地区和太平洋诸岛的300多万日军,先后陆续向同盟国投降。
从上可见,日本的投降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保留天皇制的国体是日本同意投降的基本条件。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所以出现日本有条件投降的结局,其中主要原因,是美国放宽日本投降的要求条件。它是导致战后日本仍有少数人否认侵略历史、复活军国主义思潮的隐患。
    中国战场举行全面反攻,日本签字投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抗日武装力量,在美国向日本投掷原子弹、苏联红军于8月8日开始实施远东战役的同时,即将持续一年半之久的局部反攻作战,发展为战略大反攻。8月9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的声明,号召中国人民一切抗日力量举行全国规模的大反攻,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8月10日和11日,朱德总司令连续发布对日军展开全面反攻及受降等七道命令,各解放区抗日武装立即向日伪军发出通牒并发起全面反攻。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抗日游击队的战略反攻,打击和牵制了日军驻关内的大量部队,使其不能增援关东军,从而支援了苏联红军歼灭关东军的远东战役的胜利进行,与此同时,东北抗日联军配合苏军迅速解放了东北全境。
需要指出的是,在解放区抗日武装力量举行大反攻,收复失地,逼近大中城市和主要交通线之际,蒋介石竟然接连发布命令,令八路军“原地驻防待命”,不得“擅自移动”,令日伪军“负责维持地方治安”,企图独占抗战胜利果实。由于日伪军拒绝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缴械投降,解放区抗日武装的大反攻作战一直持续到1945年底。
9月2日9时,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了签降仪式。首先,麦克阿瑟发表简短讲话。9时4分,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9时8分,麦克阿瑟以盟国最高司令官的身份签字。然后是接受投降的9个盟国代表分别代表本国依次签字;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上将、英国代表福莱塞海军上将、苏联代表杰列维亚科中将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等九国代表。至此,正式宣告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彻底失败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
9月3日,定为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日本政府宣布投降后,各战区分别举行了投降签字仪式。
在中国战场,由于麦克阿瑟以远东同盟军最高司令官名义,对日本政府和中国战区的日军下令,只能向蒋介石国民党军投降,不得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缴械;蒋介石利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的合法地位垄断受降权。中国战区的受降范围包括:中国(东北除外)、台湾、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之全部日军。9月9日,中国战区日军投降签字仪式在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军校大礼堂内举行。中国战区日本投降代表、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在投降书上签字。
    审判日本战犯
根据波茨坦公告精神,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于1946年1月19日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同年4月26日修正)。同时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准备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1946年2月18日,麦克阿瑟任命澳大利亚的韦伯为首席法官,另外任命了中、苏、美、英、法、荷、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等国的10名法官,美国律师约瑟夫·B·基南被任命为首席检察官,其他30名检察官大都来自在日本投降书上的签署国。
日本投降后不久,少数死不悔改的法西斯战犯自知难逃法网,不愿接受审判,接连畏罪自杀。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庭长室设在东条英机原来的办公室。5月3日至4日,首席检察官基南宣读长达42页的起诉书。起诉书历数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被告的破坏和平罪、战争犯罪和违反人道罪等,起诉书列举出55项罪状。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2年半之久,共开庭818次,法官内部会议131次,有419位证人出庭作证,779位证人提供述书和宣誓口供,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1948年4月16日,法庭宣布休会,以作出判决。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整个审判计耗资750万美元之多。判决书肯定日本在1928年至1945年期间的内外政策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
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为日本侵略炮制法西斯理论根据的大川周明因发狂而诊断为精神病中止受审。最后只对25人进行了审判和判决。对东条英机等7人处以绞刑,对16人处以无期徒刑,判处2人有期徒刑。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等7名战犯的死刑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
除东京审判外,盟国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以及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据统计,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尚需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美国的对外政策明显地转向反苏、反共,反对中国革命,急欲把日本变成反共的东方前哨阵地,美国占领当局竟不顾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对,对日本战犯竭力庇护或大批释放,这实际上破坏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惩治日本战犯的庄严判决。
根据联合国战罪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国民政府从1945年12月起组成战犯处理委员会,相继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济南、武汉、上海等地设立军事法庭。从1945年底至1947年12月底,上述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已判决的318件,不起诉的661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110件,其中包括对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师长谷寿夫,判处死刑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判处徒刑的208件。宣告无罪的283件。由于蒋介石国民党出于利用日军力量进行反共内战的考虑,对侵华日本战争罪犯的审判竭力施加影响,从轻从宽处理,甚至免于追究和无罪释放。如前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是侵略中国历时最久,罪恶最大的日本战犯之一。结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于1949年1月26日竟然宣判他无罪。
根据1956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于沈阳、太原开庭,对在押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公开审判,先后对前日军第117师中将师长铃木启久、富永顺太郎等16名战犯以违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分别判处其8至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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