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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秀芳 1995-09-29 00:00

“事中有法”很实用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评报

  “事中有法”很实用
说实在的,《读者之友》的所有栏目都不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事中有法”这个栏目。
这几年,党和政府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深入普法,公民增强了法律意识,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由于人们阅历、知识、观念方面的差异,在自觉守法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事中有法”栏目,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供了宝贵的精神食粮。
“事中有法”栏目中的文章,一事一议,观点明确,以事说法,形象生动。如8月4日刊登的《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通过荣老汉不同意孙子的母亲吴红英再嫁后带走孩子一事,宣传了民法通则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一系列规定,说理透彻,让人心服口服。
“事中有法”栏目中的文章,可读性强,并有很强的针对性,多数是发生在读者周围的人和事,因此,读者愿意读,也容易读懂。如9月8日刊发的《自家院里挖沟犯法吗?》与《子卖父房为何无效?》两文所涉及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较常见,这类事情倘若不用法来讲透,往往造成人们的模糊认识,以为在自己家院里挖沟不犯法,以为“子卖父房”天经地义没有错。这样的文章很有普遍意义。
天津市第59中学亓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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