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福刘思扬 |
1995-10-31 00:00 |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者将受严惩
第4版(要闻) 专栏: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者将受严惩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汪金福、刘思扬)今天结束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签署第57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悉,《决定》的制定,旨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税收。根据这项《决定》,我国法律将对犯有这些罪行的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惩处,对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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