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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 1995-10-31 00:00

残疾儿童受教育日益增多“八五”特教任务完成 “九五”同步接受义务教育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残疾儿童受教育日益增多
“八五”特教任务完成 “九五”同步接受义务教育
本报讯记者周庆报道:以残疾儿童少年为对象的特殊教育,“八五”期间获得巨大进步。10月26日至30日,教育、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总结了这一工作。
对生理或心理上有残疾的儿童实施教育的程度,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由于全社会的关心,我国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小学初中教育、职业教育都已普遍开展。南京、青岛、北京等地区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教育也有所发展。会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学校达1300多所,专门招收残疾儿童入学;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或在这些学校设置的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增长也较快,这使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数已达65万人左右。此外,我国普通高校招收的残疾青年也已达6000多人。“八五”期间国家规定的特教任务胜利完成。
残疾儿童少年包括盲、聋、哑、弱智等,对这类孩子实施教育,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管理经验上都有特殊要求。“八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方为此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人力,国家还相继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国家教委根据有关法规明确提出,实施义务教育要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予以特别扶持,保证适龄者一定的入学率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对因身体条件不能入学就读的要采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义务教育。这表明,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有了法律做保证。
这次会议还部署了“九五”期间的特殊教育工作,主要是在“八五”探索创建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模式的基础上,在全国大多数县基本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新格局,使残疾儿童少年与其他儿童少年同步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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