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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华 1995-10-31 00:00

话说诱惑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话说诱惑
王顺华
都说这世界上的诱惑越来越多了。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似乎每时每刻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有古典的,也有新潮的;有属一次性“消费”的,也有属终身享用的。无数的诱惑仿佛已经编织成一张巨网,随时都会把人网住。那些不小心栽了跟斗、翻了船的人,事发之后总是说:自己所以误入歧途,是因为抵御不了某种诱惑。
这种说法不可完全相信。它很容易给人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自己是无辜的,是受到外界的、别人的诱惑才误入歧途的。越是说得痛心疾首,越是装得悔恨不已,就越容易让人觉得他们也是受害者。既然是受害者,就可能会让人产生怜悯;既然是受害者,当然就有害人者。罪魁祸首么,自然是各种诱惑了。
与其说这是最后的陈述,不如说这是最后的辩解。不难看出这种辩解的背后,隐藏着推卸责任、洗刷自己的目的。然而这种辩解是徒劳的,这种洗刷是无效的,“忏悔”的泪水迷惑不了明眼人的视线。因为一个人所做的,远比一个人所说的更有说服力。
所谓诱惑,不外乎金钱名利之类的东西。要说有的话,自古就有;要说没有的话,从来就没有。一个人眼里的诱惑,在另一个人眼里也许根本不算什么,关键要看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倘若一个人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心有道德准则,理想信念,目有党纪国法,那么在这个人的眼里,金钱名利都不是什么诱惑。反过来,倘若一个人心多杂念,老在盘算如何攫取个人私利,满足个人私欲,面对花花世界,自然满眼都是诱惑。一个人利欲熏心,做出了龌龊事的人,就不要再扮演被害者的角色,说那种自欺欺人的话了。倒不如好好反省反省,自己是如何把道德信念、党纪国法统统置之脑后,因而钻进了“诱惑”的圈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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