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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张法生 1995-10-31 00:00

万民悲歌颂英魂——记因公殉职的河北栾城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志刚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万民悲歌颂英魂
——记因公殉职的河北栾城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志刚
张建华张法生
今年8月10日清晨,在河北省栾城县刘固庄村通往殡仪馆的道路两侧,臂戴黑纱的公安干警和上万群众默然肃立。7时40分,一辆系着黑纱的灵车缓缓从刘固庄村驶出,肃立的人们顿时发出一片哭泣声。
人们送行的亡灵是一位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交通民警。今年8月6日上午,308国道栾城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正在家休假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志刚闻讯,立即和干警冒雨赶赴现场。9时40分,正当李志刚聚精会神地勘查拍照现场时,另一辆发生交通事故失控的汽车突然冲过来将他撞倒,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时年49岁。
据不完全统计,李志刚在短暂的警坛生涯中,曾先后救助过10多名事故伤者和许多有困难的群众,花去自己的工资2000多元。1990年4月14日下午,李志刚正在县城大桥路岗执勤,一辆面包车行至十字路口时左前轮突然飞出,失控的汽车直向一名穿越马路被吓得不知所措的妇女冲去,眼看一场恶性伤亡事故就要发生。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李志刚不顾个人安危急速冲上前,一掌将妇女推开,而他却因躲闪不及被汽车撞伤腰部和腿部,住进了医院。李志刚舍身救人的壮举受到广大群众赞扬,省公安厅为此给他荣记了一等功……
1992年他荣获全省“优秀交通民警”称号,1993年又被评为市劳动模范。他因公殉职后,县委、县政府授予他“孔繁森式的好干部”称号。9月5日,中共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在全市开展向李志刚学习的决定,同时命名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并授予“杰出民警”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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