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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雄 1995-02-28 00:00

克服“好人主义”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议论风生

  克服“好人主义”
张治雄
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思想障碍之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克服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
反腐败总要触动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得罪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但有些地方、有些单位好人主义盛行,谁都不想得罪人,对得罪人的事不想沾边。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会议报告中,热衷于总结经验,大讲成绩,不敢揭露问题,更不敢点名批评有严重错误的人和错误倾向;在班子内部,当“老好人”,做“太平官”,掩盖矛盾,搞官官相护,你不犯我,我不犯你,和平共处;对违纪问题,“犹抱琵琶半掩面”,羞羞答答,说“骑墙话”,不表硬态,推上级组织,推职能部门。如此种种,严重影响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致使一些地方和一些单位大要案件难以突破,歪风邪气难以纠正,铁的纪律成为豆腐纪律,国家法律形同一纸空文。
好人主义,首先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如果我们党内“好人主义”盛行,对错误的东西不敢斗争,对党内的腐败分子、违纪的行为不绳之以法纪,让错误的东西任其泛滥,其严重结果会导致亡党亡国。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群众对反腐败寄于厚望,如果我们不顺应民心,动真格,见实效,就不能取信于民,就会影响群众的积极性,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是缺乏党性的表现。对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明哲保身,不制止,不争辩,不斗争,躲闪回避,就是放弃了共产党员的责任,就是缺乏党性的表现。一事当前,首先不是考虑党和人民的事业是否遭受损失,而是考虑个人得失。得罪了上级,怕穿小鞋;得罪了下级,怕丢选票。因此,遇到了腐败现象、不正之风,不敢抵制,不敢揭发,不敢斗争,搞“栽花哲学”,“栽花香千里,栽刺害自己”。也有少数人不敢揭露他人的问题,是因为自己不干净,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做“老好人”,对有错误的同志只会助长错误,无益而有害。有的同志搞庸俗关系学,对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搞“帮忙”、“照顾”,这些同志主观上可能是想爱护干部,关心同志,其结果是适得其反,使同志和朋友在错误的泥坑中愈陷愈深,最终害了同志,害了干部,害了事业。
“好人主义”,实质上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综合症,对党的事业危害很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反对党内的自由主义和“好人主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不倦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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