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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01-29 00:00

纠正忽视人民监察通讯员工作的错误态度——读者来信综述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纠正忽视人民监察通讯员工作的错误态度
  ——读者来信综述
不少读者向本报反映了目前某些单位不重视人民监察通讯员工作的情况。吉林省商业厅人民监察通讯员邢兰生反映:“我厅人民监察通讯员小组是在一九五二年‘三反’运动后成立的,当时共有四人,在日常工作和反官僚主义斗争中,对揭发缺点,改进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不久因人员调动,人民监察通讯员只剩下一人。去年监察室成立了,但也没有采取有效办法来加强人民监察通讯员工作。”读者江风、江洪反映:去年一月二十九日,哈尔滨市人民监察委员会曾在第一机械工业部工业汽车管理局哈尔滨滚珠轴承厂任命了四名人民监察通讯员,用公函请厂方当众公布并将“任命通知书”授予人民监察通讯员。但到现在已经一年了,四张任命通知书还被积压着没发下去。
更严重的是:有些人民监察通讯员在工作中还受到本单位领导干部的阻挠和打击。如陕西泾阳县马家道合作社主任郭有智竟无理阻止人民监察通讯员开会讨论工作,说是“再开会要以非法活动论处”。哈尔滨自来水厂人民监察通讯员韩荣检举该厂干部李鸿志工作不负责任,如在修理工地上未挂标示灯,以致发生汽车掉入坑内,伤了七、八人的事故。该厂厂长杜绍先非但不支持这种正义行动,反而威胁说要“整整”人民监察通讯员。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一九五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各级人民政府人民监察机关设置人民监察通讯员通则”中对设置人民监察通讯员的作用和意义已作了具体的说明。几年来,不少人民监察通讯员积极工作,对监督国家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揭发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以及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都起了一定的作用。读者反映的某些单位领导方面不重视人民监察通讯员工作的态度显然是错误的,应该迅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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