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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01-29 00:00

浙江省文化事业管理局通知所属各文化馆、站在春节期间开展工农联盟的宣传工作

第3版()
专栏:

  浙江省文化事业管理局通知所属各文化馆、站
  在春节期间开展工农联盟的宣传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事业管理局,于一月中旬向所属各文化馆(站)发出通知,要求在春节期间开展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活动,向工农群众进行一次工农联盟的宣传教育。
通知中对文化馆(站)的活动,提出了具体的办法:
第一,发动工农业余剧团普遍演出有关工农联盟的短剧和说唱;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各城市可适当组织工人业余剧团、郊区农村剧团及其他文娱组织举行联欢会,或互相作慰问演出。在农村中,可根据具体条件和情况,适当地发动农村剧团在春节工人还乡时组织小型联欢。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组织农民到工厂参观。
第二,和工会等单位联系,举行工农联欢会,请当地党政机关负责同志作报告,或组织工农群众的代表人物报告自己的生产情况,互相学习,互相鼓励。
第三,在工厂、农村中组织有关总路线的图片展览;组织城镇或有条件的农村文艺组织,出刊有关工农联盟宣传的画刊与墙报。
第四,有有线广播设备的地区,可转播人民广播电台有关工农联盟的宣传节目或专门组织有关工农联盟的宣传节目;或举行广播大会,组织工农群众收听。
第五,运用幻灯机、土广播、黑板报等,进行工农联盟的宣传。
第六,各地可适当地组织工农劳动模范,以及工厂与农业生产合作社,相互写信慰问,互相鼓励。
通知中又规定:各文化馆(站)应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联系有关单位,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订出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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