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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 1954-01-30 00:00

黑龙江省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本经验

第2版()
专栏:

  黑龙江省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本经验
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
为了取得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教育和训练建社干部,为全面展开一九五四年的建社工作奠定基础,黑龙江省二十八个县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初组织了大批干部(据二十八个县统计,共组织县区干部三六二人)进行了建社典型试验工作。新建成七十三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新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规模一般比较适宜。据绥化等二十二个县六十二个社统计,共有九四二户,平均每社十五六户左右,多者二十九户,少者十三四户。据海伦等六个县七个社统计,共有男劳力一七二个,女劳力一三二个,每社平均有男劳力二十四五个,另据海伦等六个县七个社统计,共有土地七五二·五垧,牲口一六八头(匹),大车三十四台,每个劳力平均土地四·三七垧,每头耕畜平均土地四·四六垧,每台车平均土地二十二垧多。
这些新建社的组织基础也比较好。据海伦六个县七个社统计(建社前身为十个常年互助组),有九个组是二年以上的常年互助组,一个是一年以上的常年互助组。
这些社的骨干力量也较多较强。据绥化等二十二个县六十二个社统计,有党员一一四名,团员一一一五名,群众积极分子二四五名,每社平均有骨干七名。
在建社典型试验工作中,一般达到了“取得经验,教育骨干,推动其他工作”的目的,为更多建社打下了良好基础。各县取得的基本经验是:
一、正确确定建社对象,细致检查建社条件,训练新社骨干,作好建社准备工作,是搞好建社工作的前提。挂锄后,各县均根据平日的了解,群众的要求和互助的基础,初步确定了建社对象,领导群众有计划地学习了社章,并以研究生产、参加老社骨干会议、组织参观等形式,培养了新社骨干,在组员中进行了宣传酝酿,初步明确了办社目的、社的性质和分配原则,澄清了一部分成员的糊涂思想,在正式建社前,一般均履行了“互助组提出要求,村研究请示,区委审查,县委批准”的手续。因此,一般建社对象都有比较成熟的条件和经过充分的思想酝酿,为建社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充分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农民社会主义觉悟,是保证搞好建社工作的中心环节。
首先要深入组内,帮助总结一年来的生产,进一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了解的内容主要是:组织基础,群众要求,现在和过去的生产和生活情况,骨干积极分子的情况,群众思想顾虑等。
然后,要针对实际思想,结合具体事例,进行总路线教育。内容应是:(1)用本屯本组几年来生产生活上升的实例,联系苏联集体农民的生产生活的情况,进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教育,提高群众对国家工业化、农业合作化的认识,鼓起向社会主义前进的劲头。很多地方进行了上述教育,提高了农民觉悟,激发了农民走好新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有的农民说:“过去给地主抗活吃穿不上,冬天老婆穿单裤,半截棉袄,黑天没被盖,土地改革后插组生产搞得好,生活一年比一年强,我一定相信党的话,参加社,搞好社,一步一步到社会主义。”(2)通过总结当地互助组合作社所显示出来的优越性,进行集体经营的优越性的教育,使农民进一步认识到农业合作社的目的和前途。(3)介绍当地原有社的入股分红原则办法,对农民进行关于农业合作社性质、有关政策、经营方针的教育,消除农民的误解和顾虑。(4)进行民主办社的教育,增强社员和骨干的主人感和责任感,和树立民主办社的风气。在教育方法方式上,应当灵活:个别访问,小型座谈,大会报告,小组讨论,展览会等等,都可以运用,对于不同对象,应召开不同的小型座谈会,如妇女、青年、老头、老太太座谈会等等。这样容易使人人了解建社意义,做到真正自觉自愿。
经验证明:农民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生产和生活上的一个严重改变;入社不入社,他们需要经过反复比较和复杂的思想斗争方能决定。因此,在建社整个过程中,都要不断地耐心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只有使农民大体上了解了社会主义远景和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好处,他们才会积极地自觉地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在进行了充分的思想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政策原则,结合当地情况,民主议定入股分红原则和办法,谨慎地、正确地处理入股分红问题,也是顺利建社和发展、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重要关键。这是农民注意最集中、讨论最热烈、争论最紧张的问题。处理这个问题的原则,必须根据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半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一定的按劳分红,同时给社员私人生产资料一定合理代价的原则。既要 尊重中农利益,也要避免变相的富农剥削,必须加强贫农和中农的团结,有领导、有准备地充分发扬民主,合理地确定各种制度。各地处理这些问题的情形如下:(1)土地:根据地级现实经营情况,参照当地租额分等吃租,死租活给;集体开荒,组员自愿带进社归社公有的,未参加开荒者给开荒者以合理报酬;划分等级的多少,要看单位产量大小,均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农民意见,合理确定,防止一律化。个别地方地多且质量不好,社员自愿无代价地交社使用,如确系农民自愿的,不应制止;但一般不提倡。(2)耕畜:一般都采用了租用制,租额多少根据耕畜使用价值和信贷部利息,实行常年分等吃租;有的按季度评分,用马时记分,按分分粮。前者较普遍,后者占少数。(3)大农具:多数采取分等吃租和死租活给的办法。少数采取作价归公的办法。据绥化等十五个县三十八个社统计,大农具吃租的有二十九个社,折价归公的九个社。(4)马草料、籽种:多数是按马、按劳力平均入股,作为基金;也有的是春天借,秋后偿还,付一定利息。前者居多数,后者占少数。据三十八个社统计,平均入股的有三十三个社,春借秋还的有五个社。
各地试办经验证明:在生产资料和投资问题的处理上,一方面必须教育社员根据农业生产合作社政策办事,另一方面必须真正发扬民主,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群众习惯和群众觉悟合理确定,不能强求划一。
四、发动农民自愿报名入社,民主选举理事会,建立劳动组织、政治工作、财务会计工作制度,民主制订社章,是关系群众建立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问题,必须发扬民主,细致作好。(1)发动报名入社,必须在全家酝酿成熟的基础上进行;可事先个别谈妥,而后公开报名登记,以示慎重。(2)民主选举干部是社员关心的大事,必须经过充分酝酿,确定干部条件(公道、能干、劳动好),然后民主选举。理事会成立后,即应明确分工,统一思想,研究社内工作。(3)根据社的大小,生产需要,技术高低,建立相适应的劳动组织,研究劳动日计算方法,民主议定各种分工责任制和可行的政治工作制度、财务制度。根据各地经验,要建立好财务工作制度,首先必须在全体社员中贯彻“增产节约、勤俭办社”的思想。一九五四年全省一般取消伙吃饭的办法,并规定农闲时间自己喂马,以减少浪费。
五、建社工作过程是密切结合生产推动生产的过程,必须从生产入手,以生产结尾。开始时,总结小组生产,了解情况,进行教育;在建社过程中解决原小组存在的问题,推动生产行动。社建成,就计划和推动搞好冬季副业生产和作好春耕生产准备。进行教育,建立组织,确定制度,配备干部,都必须服从生产需要,并且不脱离当前生产行动。许多新建社贯彻了这个作法,效果很好。
六、建社工作必须依靠和通过当地支部和骨干去进行。凡属建社重要步骤和较大问题的决定,首先要在支部和骨干中进行讨论。如思想教育、确定入股分红办法、选举理事、配备骨干、建立劳动组织和各种制度、计划生产等等,都应当事先经过支部研究,而后在新建社骨干和社员中进行酝酿,把领导意图和村支部、新建社骨干、群众结合起来。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当地支部、骨干一开始就参加社的领导,学会社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有利于今后领导;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外来工作队不了解情况、处理问题不当的偏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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