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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民 1995-03-31 00:00

不要怕“曝光”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不要怕“曝光”
李德民
人们注意到,最近一个时期查处了不少案件,有贪污受贿的、有走私贩私的、有赌博嫖娼的,如此等等。这些人中,有“苍蝇”,也有“老虎”。老百姓一看到丑类特别是那些“老虎”被“曝光”,无不拍手称快。人民群众由此看到了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量,看到了少数坏人终究不会有好下场。
“曝光”是好事,但有的地方领导同志只愿看到外地的腐败现象、腐败分子“曝光”,很不愿意本地问题的“曝光”。“我们自己已经查处了,何必再去张扬!”他们惟恐丢了本地的“面子”,损了本地的形象,不利于本地今后的发展。为此,就要找出许多理由,找上头很多领导机关和新闻媒体,希望能够包一包,捂一捂。
一个地方,出了不光彩的事情,总会或大或小、或迟或早产生一些消极影响。谁也不想出这个丑。很可惜,这是办不到的。水不可能那么清,人不可能那么纯。那么大的地方,那么大的事业,难免会出害群之马,会出抹黑之事。出了事,是个客观存在,包不住,捂不住。对有些事,上级领导机关要发通报,新闻媒介要作报道,目的是提醒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使其他地方今后少出这种事。这并不是存心剥哪个地方的“面子”。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有一个光荣的传统,就是敢于正视自身的问题,勇于解决自身的问题,包括出了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这个极为严重的问题。正视和解决自身的问题,不但不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反而会提高自己的威信。
对那种不愿“曝光”的态度,有人是很欢迎的,那就是当地的腐败分子。那些人狡猾得很,他们知道,当地有的领导同志往往因为怕“曝光”而要尽量少揭丑,少亮丑,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对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其实是一种间接的纵容和包庇。反之,如果当地领导同志主动“曝光”,欢迎监督,把丑恶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那么,腐败分子就会感到在本地上无大伞庇护,下无洞穴躲藏,气焰就不得不有所收敛了。
还要看到,在今天这个信息极为灵通、新闻十分敏感的时代,要想避免“曝光”几乎是不可能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多事都是想包也包不住的。在这种情况下,出了事,与其在社会上东传西传,特别是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添油加醋,还不如通过正常的途径“曝光”,一是一,二是二,就是这么一回事。
人民群众最讲实事求是,中央也最讲实事求是,决不会因为哪个地方出点什么事被“曝光”了,就把那个地方看得一无是处。廉政建设搞得很好的地方,也可能出几只“苍蝇”、“老虎”。成就和缺点,主流和支流,是分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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