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梅 |
1995-04-29 00:00 |
国家将统一管理燃气热水器生产
第11版(文摘) 专栏:
国家将统一管理燃气热水器生产 近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设部许可证办公室和轻工总会许可证办公室召开协调会,对燃气热水器许可证发放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发证工作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具体日常工作由3方组成的联合办公室负责。许可证证书由建设部、轻工总会双方盖章颁发。企业质量体系审查工作由3方共同组成的审查组负责。 产品质量检测由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检中心、轻工业部日用五金质检中心共同承担。 鉴于燃气热水器新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为今年10月1日,此次产品检测仍执行旧标准,在新标准实施后的适当时机对所有企业的产品按新标准重新抽检一次,不合格者收回证书。 (4月14日《中国质量报》张建梅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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