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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 1995-04-30 00:00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举行专家会议磋商关于香港终审法院问题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举行专家会议
磋商关于香港终审法院问题
新华社香港4月29日电(记者张健)为期两天的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关于香港终审法院的第六次专家会议昨在港结束。中方代表陈佐洱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双方的分歧虽然有些缩小,但中英1991年协议要求双方必须磋商一致的一些重大问题分歧依然存在,还须双方进一步努力解决。
陈佐洱说,中方珍惜出现的任何一点合作势头。前天晚上6点,我们接到英方对一个多月以前中方发言稿的回应文件,专家们通宵达旦仔细研究,本着务实的态度,在会议上作出了评论。令人不解的是,当双方在会上进行艰苦谈判,按照九一年协议努力缩小一系列重要分歧,以求香港终审法院能在九七年前适当时候建立时,会场外总有一种来自英方不利于合作的声音,接二连三地歪曲中方的立场和观点,甚至威胁要采取单方面行动。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我在会上强调,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中国政府宣布1997年7月1日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过去英国政府这样做过吗?没有。正是中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才作出了这样特殊的安排,一个非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终审权,世所罕见。
他说,英方要求在1997年6月30日以前在香港完全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设立终审法院,为以后的特区终审法院积累一些经验,对此,中方是同意的,这本身就证明了中方愿意同英方合作、希望香港平稳过渡的诚意。于是,双方进行了磋商,并于1991年9月达成协议。这个协议包括了法官的组成,还包括了要求继续磋商需要达成一致的一系列重要问题,现在我们就是在执行这个协议。他说,现在会场外的那种声音不时在响,好像只有他关心香港的未来,甚至还要求中方按照他的时间表行事,这未免太过分了吧。
陈佐洱指出:中方对在1997年7月1日以前的适当时候设立香港终审法院的立场是始终如一的,而且还将继续作出不懈的努力。但是,一旦因为不是中方的原因而使终审法院无法在九七前设立,也无关大局。1997年后,香港一定会有一个按基本法设立起来的第一流的终审法院,一定会有一个让香港和国际社会都放心的、独立和完整的司法体制,香港的法治一定会得到充分的保障。对此,我们应该有信心。不久前预委会政务专题小组已经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很好的讨论。他最后说,中方期待在下次专家会议上双方的分歧能进一步缩小,争取使香港终审法院早一点设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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