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森朱巍肖咸鸣 |
1996-08-30 00:00 |
许昌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目前全市70%的村实现村民自治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许昌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目前全市70%的村实现村民自治 本报讯河南省许昌市为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使农村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目前,全市近70%的村委会实现了村民自治。 许昌市委、市政府结合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探索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村民自治工作,于1994年正式把实施村民自治列入全市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该市抓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关键环节,在村民依法直接选举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的基础上,全市农村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充分体现科学性、互约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赵宝森朱巍肖咸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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