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比学 |
1996-09-29 00:00 |
提高律师良好信誉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活动将开展
第2版(要闻) 专栏:
提高律师良好信誉推动律师事业发展 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活动将开展 本报北京9月28日讯记者王比学今天从司法部获悉:针对当前律师队伍中一些道德失范、不恪守执业纪律等现象,为维护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司法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活动,评选出一批高标准、高层次、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引导、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作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基本要求:一是素质高。律师事务所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律师队伍,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二是形象好。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服务效率高;三是管理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并得到落实,管理科学;四是效益好。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五是设备先进。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手段、通讯设施等硬件比较先进。 司法部将尽快制定创建“文明律师所”的评选方案,提出各项具体的量化指标,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司法部要求各地律师事务所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使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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