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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水明 1996-12-31 00:00

《大马士革宣言》签字国外长强调以撤出阿土地是地区合作前提

第6版(国际)
专栏:

  《大马士革宣言》签字国外长强调
以撤出阿土地是地区合作前提
本报开罗12月29日电记者刘水明报道:为期两天的第十四次《大马士革宣言》签字国八国外长会议今晚在此间闭幕。会议发表最后公报强调,地区合作取决于以色列撤出阿拉伯土地。
公报要求全面落实今年6月阿拉伯首脑会议作出的决定,呼吁恢复阿以和谈,并使和平进程各个方面尽快取得进展。
公报指出,中东地区建立真正的合作关系,取决于以色列从阿拉伯被占领土全部撤出。
公报强调中东包括海湾地区成为无大规模杀伤武器地区的重要性。公报说,与会外长还重申支持阿联酋对大、小通布岛和阿布·穆萨岛拥有主权,要求伊朗从上述三个岛屿撤出。公报说,《大马士革宣言》签字国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行径,而不论恐怖行径的动机如何和来自何方。公报认为,极端暴力违背了伊斯兰教的精髓,危及稳定和发展。为了对付这一现象,各国应重视密切合作。
公报说,与会外长同意《阿拉伯联合行动框架文件》。该文件规定,有关国家外长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在尊重各国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加强阿拉伯国家在政治、安全和经济领域的协调与合作。
《大马士革宣言》签字国外长会议是28日晚在埃及外交部开始举行的,埃及、叙利亚和海湾合作委员会六国的外长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磋商阿拉伯联合行动框架文件、中东和平进程和地区形势。
此外,八国外长还讨论了伊朗同阿拉伯国家特别是海湾国家的关系、伊拉克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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