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伟 |
1996-12-31 00:00 |
19所高级技工学校确定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
19所高级技工学校确定 经劳动部、国家计委研究,批准以下19所学校改建为高级技工学校: 天津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江苏省盐城市高级技工学校、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湖北省黄冈市高级技工学校、湖北省襄樊市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四川省德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福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淄博矿务局高级技工学校、大同矿务局高级技工学校、机械部一汽高级技工学校、机械部东风高级技工学校、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公司高级技工学校、武汉冶金自动化高级技工学校、本溪钢铁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四川航天高级技工学校、大庆石油高级技工学校、江汉石油高级技工学校。(季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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