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 |
1954-04-30 00:00 |
周恩来总理致印度尼赫鲁总理的贺电
第4版() 专栏:
周恩来总理致印度尼赫鲁总理的贺电印度共和国政府总理兼外交部部长潘迪特·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先生: 值此中印两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签订之际,谨向阁下并通过阁下向印度政府和印度人民致热烈的祝贺。中印两国基于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原则而缔结的这个协定使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建立起来。这一协定的签订不仅将进一步加强中印两国人民间的友谊,并且充分证明只要各国共同遵守上述各项原则,采取协商方式,国际间存在着的任何问题均可获得合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 周恩来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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