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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3-31 00:00

中蒙发表新闻公报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蒙发表新闻公报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中国和蒙古双方今天在此间发表了一份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的邀请,蒙古国总理彭查格·扎斯莱于1996年3月27日至3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会见了扎斯莱总理。李鹏总理同扎斯莱总理举行了会谈。会见和会谈是在友好、诚挚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国内情况和对外政策,就进一步发展中蒙关系和共同感兴趣的国际问题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就所讨论的问题达成了积极、广泛的共识。蒙古贵宾还在北京、大连进行了参观访问,进一步了解了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
二、双方对中蒙关系的顺利发展表示满意,并强调指出,近年来,两国高层领导人的互访,对增进相互了解、信任和友谊,推动两国关系稳定向前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双方一致认为,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1994年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的精神,长期稳定地发展中蒙睦邻友好与平等互利合作,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三、中国方面重申,尊重蒙古国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及无核区地位。蒙古方面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蒙方不和台湾建立官方关系。
四、双方指出,近年来,中蒙经贸合作不断扩大和发展,并表示,愿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双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方式,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双方在会谈中就中方为蒙方利用中国空中航路提供便利和在开发蒙古境内煤炭资源方面进行国际合作交换了意见,并表示继续进行探讨。
五、两位总理表示,双方将为促进东北亚地区的经贸合作和保障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共同努力。中方表示支持蒙方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及其参加工作组活动的愿望。
六、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方向蒙方提供无偿援助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两国教育及文化领域交流与合作执行计划等文件。双方一致认为,蒙古国总理扎斯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对加强和扩大中蒙友好关系及相互信任具有重要意义。
七、蒙古国总理彭·扎斯莱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转达了蒙古国总统奥其尔巴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访问蒙古国的邀请,并再次邀请国务院总理李鹏在方便的时候对蒙古国进行正式访问。江泽民主席和李鹏总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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