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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传忠 1996-03-31 00:00

“入选通知”成了“罚款单”

第4版(副刊)
专栏:文化信箱

  “入选通知”成了“罚款单”
最近几年,应若干“征文启事”之要求,写过二十几篇拙作,有小小说、诗歌、报告文学、对联、儿童文学等,另外还有几篇论文。
不知是由于我的“才华出众”,还是对方“条件放宽”,入选率竟达百分之百,乍看起来,怎不令人喜出望外!
我因此竟被四家大杂志社联合邀请出席研讨会,还有的春天邀不来,秋天又继续;有的则说:您的作品,经评审获奖,请出席颁奖会;还有的通知说将由出版社出书,被戴上了“文学精品”的桂冠;也有的告知:经某某单位推荐,您的作品被选入当代作家现代文学作品陈列馆永远珍藏。有的通知书上还称我有一定的天赋,要求我的单位给予差旅费用。
在通知书里面,可说是“众口一词”,就是要“钱”,什么“会议费”、“代销书籍费”、“复评费”,还有会议食宿自理、车船费自付云云。通知书是烫金的,用辞是热情的,祝贺却是虚假的,“捞钱”才是真的。
征文入选,不是犯罪,通知书也不是“罚款通知单”,编辑部为什么要宰作者呢?据分析,作者里面一部分人有了钱,此刻需要的是名,于是有人就看准了这个裂痕,要一刀宰下去。我呼吁,对这些损人利己的事情应该揭露批评!
山东卢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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