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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敏赵五一 1996-03-31 00:00

少一点“歌伴舞”

第4版(副刊)
专栏:习水杯文艺短论征文

  少一点“歌伴舞”
李淑敏赵五一
歌唱家在舞台上演唱,是凭着洪亮的歌喉,用浑厚、圆润或婉转动听的歌声,激颤着观众的耳鼓;观众的双目兼或欣赏着他们的舞台风度、气质、表情。只有声情并茂,才使人心醉神迷。然而,当前的“歌伴舞”或叫作“综合性歌舞”已成时尚。好像一位歌星唱一首歌,必须有舞蹈演员在舞台上花枝招展地点缀陪衬着,否则,就不成其为一个圆满的独唱节目。
当今,女独唱者的服装就够华丽耀眼了,再加上舞蹈演员的身姿飘然穿梭,真叫观众的耳目无所适从。
人们议论这种非歌非舞的节目说:“唉!有什么办法呢,乘歌星红极一时,舞蹈演员也得混碗饭吃嘛!”“什么混饭吃啊!人家这叫独唱的新包装。”
记得这种“歌伴舞”起于1982年春节联欢晚会上,香港歌星奚秀兰唱《阿里山的姑娘》时,有四位身着高山族服装的“甜妹子”伴着优美的歌声翩翩起舞。奚秀兰还不时与四个姑娘拉手,亲昵地载歌载舞……使观众耳目一新,至今难忘那四位姑娘的舞姿。从此,伴舞一发不可收,几乎各种大型晚会的独唱节目均有伴舞,从二三人到二三十人。
当前这种歌伴舞还挺怪:独唱者与舞蹈者在台上互不相干,歌唱家旁若无人,舞蹈演员自我陶醉。更甚者,有的舞蹈演员有气无力,懒洋洋的。这岂不是双方互碍用武之地?叫人看了俗不可耐。
当然,我们不是一律腻烦歌、舞同台于一个节目。有些节目,集跳、唱、念白于一体,节奏欢快,风格独特,观众喜闻乐见。
歌、舞,本是文化艺术中的两姊妹,各自能成为晚会的艺术支柱。我们渴望本味儿、本型的演唱或舞蹈,无需喧宾夺主的节目。“两姊妹”应并驾齐驱,独自展现各自的风采和魅力。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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