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李新彦 |
1996-05-01 00:00 |
不让一名困难职工生活过不下去鞍山采用六种办法扶贫解困
第4版(要闻·体育) 专栏:
不让一名困难职工生活过不下去 鞍山采用六种办法扶贫解困 本报讯新华社记者陈光明、本报记者李新彦报道:辽宁省鞍山市总工会针对目前困难职工增多的新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六种切实可行的办法,综合配套实施,实现了“不让一名困难职工生活过不下去”的目标,全市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鞍山市现有困难职工16220人,特困职工802人。市总工会把这些困难职工分为有自救能力和无自救能力两大类。困难职工所在企业和地区也分为有能力救助困难职工和无能力救助的。 ——对无自救能力的特困职工,实行“输血”政策,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和社会资助。鞍山市为人均生活费较低的特困职工发放特困证,全市已累计发放特困证1427个,持证的退休职工每年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待遇达1500元左右。对退休职工中的劳动模范、孤寡、残疾、高龄、一老人养一老人的,政府采取按时足额发给退休金的政策。对人均生活费不足100元的孤寡户,由政府补助。同时,市总工会还发动社会各界,助人为乐,热诚扶贫帮困,在医疗、购物等方面给予照顾。 ——对有自救能力的困难职工,实行“造血”机制,千方百计地安置他们及家属再就业。为此,鞍山市总工会确定了“不让一个特困职工家庭有闲置劳动力;建立10个扶贫就业基地;培养百名安置带头人;安置千名困难职工及其家属就业;争取安置中的部分职工家庭年收入达万元”的“一十百千万”目标。今年又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月活动,拟培训3万名女工,帮助两万名职工再就业。困难职工从事各种经营活动时,市政府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工商部门在执照审批上优先,并在摊位、占地、税收和各种费用上优惠。 ——领导干部包户扶贫助困到家。1991年以来,鞍山市开展了“送温暖工程”活动,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同特困职工结对子,副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都包了一户特困户。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已包了2871户特困户。 ——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效益好的企业同困难企业结对子。鞍山市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实行市级、县区局级和企业三级管理。有能力救助困难职工的企业和地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以自救为主,市总工会和社会帮扶为辅。对无自救能力的辽镁公司、三冶公司、轻工局和岫岩满族自治县、台安县等困难企业和地区,采取市总工会与机关、事业单位、效益好的企业结对子的办法进行帮扶。根据市总工会的协调安排,鞍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市委、市政府34个部、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分别同岫岩43户特困职工家庭结成帮扶对子。 ——开拓发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事业。鞍山市有条件的单位都建立了职工养老、医疗等多种补充保险,初步形成了区域化、行业化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险体系。各县(市)区、局都建立起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组织。目前,全市已建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组织619个,参加保险的职工有32.3万人,筹集保险金3587万元。 ——筹措建立鞍山市总工会“温暖工程”基金。目前,全市各基层单位已建立了36个基金组织,筹集“温暖工程”基金29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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