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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槐 1954-05-30 00:00

宁夏平川上第一个回汉两族农民共同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2版()
专栏:

宁夏平川上第一个回汉两族农民共同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本报记者 白槐
一九五二年的春天,银川市西郊罗家庄罗占魁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了。这是宁夏平川上第一个由回、汉两族农民共同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在两年多的集体生产过程中,这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们,不仅在生活上都提高了,而且也消除了多年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建立了新的民族感情,给进一步提高生产打下了基础。
罗家庄是一个回族和汉族杂居的村庄。解放前,这里的回、汉族农民在宁夏的“土皇帝”马鸿逵匪帮的压迫下,过着血泪斑斑的生活。苛捐杂税压在人们的头上,好多青年人都被拉去当兵了。老百姓整天为着逃避兵役,连家也不敢回。本来是
“年种年收水浇田”的宁夏川,弄得土地荒芜。
罗家庄的回族和汉族农民虽然同样受着马鸿逵匪帮的残酷剥削和迫害,可是,两族人民之间依然存在着隔阂和因此而产生的纠纷。解放前,回、汉两族人民在生产上的矛盾和纠纷十分尖锐。罗家庄的土地分布情形也和罗家庄的回、汉两族居住情形一样,一户回民的土地靠近几户汉民的土地,一户汉民的土地也靠近几户回民的土地。有时为了往田里灌水的先后,有时为了这家要种麦,那家要种稻也会争吵得打起架来。这种生产上的矛盾,更加深了回汉两族农民的相互仇视和对立。
一九四九年九月,宁夏解放了。广大回、汉族人民开始摆脱了多年来套在脖子上的枷锁。党和人民政府一方面根据共同纲领上的规定,执行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政策,另一方面又在刚解放的土地上帮助回、汉人民恢复生产、安家立业。许多过去被马鸿逵匪帮拉去当兵的青年都纷纷回到农村。劳动力增加了,但是由于马鸿逵匪帮多年统治压榨的结果,当时农村里的生产还未恢复,耕畜、农具、籽种都很缺乏,农民的生活也很苦,发展生产还有很大的困难。这时,党在回、汉族农民中发动了互助互济,给大家指出了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有些人对互助合作还有些顾虑:有人怕组织起来一块干活自己吃亏;有人怕在一起又免不了吵嘴、打架。大多数人都相信党的话,他们从解放后短短的日子里,亲身体会了从来没有过的自由和温暖,愿意向着共产党所指的道路上走。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也证明了组织起来不但没有增加纠纷,而且反而比组织起来以前减少了。一九五
一年互助组由一九五○年刚组织起来的三户增加到十六户。
一九五一年有两件大事鼓舞了罗家庄回、汉族农民。第一件是这年互助组的小麦丰产,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的奖励,被评为小麦丰产模范组。互助组正副组长罗占魁和马王玉(都是回民)分头参加了宁夏省和西北区的生产劳动模范会议,这在罗家庄是空前的盛事,多少年来挨打受气,跟着牛屁股转的庄稼汉,如今得到了政府的表扬,人人尊敬。这件事不仅提高了大家的劳动热情,同时也使大家认识到了这种光荣是由于组织起来、共同生产、共同克服困难得来的。第二件大事是在这年冬天,进行了土地改革,罗家庄回、汉两族农民团结起来,斗倒了地主阶级。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回、汉两族农民的阶级觉悟大大提高,认识了真正的敌人,消除了彼此之间的一些隔阂,增进了团结。土地改革后,许多回、汉族农民都分到了土地、牲畜和部分生产资料,大家对发展生产的要求更高了。他们从自己的生产成就上体验到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好多人都愿意把互助组再提高一步,因此,一九五二年春天,互助组就转成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罗占魁被选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主任。
罗家庄的土地三面靠近湖泊,地势很低;土质是盐碱性的沙质土壤,不仅容易遭受水灾,而且由于地里的碱性过重,每年庄稼收成也受影响。一九五○年和一九五一年庄里开了四十多亩荒地,都没有收下粮食。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以后,罗占魁就计划用周围湖里的湖泥来上地,这样不仅可以疏浚湖泊,减少水灾,同时,湖泥上到田里以后,也可以减少碱气,增加肥料,把低地变成高地。起初大家都不相信这样做能真正多打粮食。挖湖泥要站在冰冻的湖泥里一镢头一镢头地挖;用人一背斗一背斗地背到地里,一亩田要背两万多斤湖泥。好些社员都受不了,刚开始头两天,有的社员就压肿了脊背,有的社员擦破了衣服,大家都泄气了。经过反复地解释才坚持下来。一九五二年,上了二十五亩地的湖泥。
稻秧长到三四寸高时,绿油油的一片,再没有七高八低黄一块、绿一块的现象。社员们这时才对上湖泥改良土壤有了信心。到了秋收的时候,二十五亩上过湖泥的稻田,稻子都长得有半人高,每亩平均收了三石七斗多稻子,比没上湖泥的地多收了两石。
罗家庄自从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不仅在粮食产量上年年都有提高,回、汉民族的关系上也完全改变了过去的互相歧视和仇恨,出现了新的团结和睦气象。回、汉族农民生产上的纠纷渐渐绝迹了。主要原因是合作社采取了“因地种植”的土地统一经营办法,充分发挥了土地的潜在力量。劳力也由全社统一调配,用“分工分业”的办法,发挥了个人的特长。这样,就使大家都建立了集体思想,生产上的矛盾就大大减少。再一个原因就是合作社成立以后,牲畜、农具都折价入社,减少了回族农民在生产上的困难。成立合作社以前,无论在土地、牲畜、农具等方面,汉民都比回民多。当时在三十一户回民中,只有两条耕牛、三个毛驴和三个二牛抬杠犁,其他主要农具都很缺乏。因此,解放后回民发展生产的困难不论在哪方面说来都比汉民多。在合作社的统一经营中,回族农民的这些困难得到适当解决了。
罗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刚成立那一年,有十三户人家,五户回民,八户汉民。今年增加了四户。他们除了在一九五一年得到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的小麦丰产模范组的奖励外,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三年都连续得到宁夏省人民政府的水稻、小麦丰产奖。特别是一九五二年在有灾情的情况下,创造了每亩水稻产九百四十斤的高额增产纪录。合作社的牲畜、农具也大大增加。社员的生活也随之提高。去年合作社分红又比前年增加了很多,罗占魁全家一年得了四千八百五十个工分。纯收益折合小麦四千七百六十一斤多,比前年收入增加百分之一百零七点一。社员解成柱只有三亩多土地,他在合作社里积极劳动的结果,去年分了两千一百多斤小麦,他高兴地对人说:“要是单干的话,你就苦死,三亩多地也打不下两千斤粮食。”
今年,罗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计划在去年的基础上,每亩小麦增产三十六斤,水稻增产五十斤。男女社员都有着充分的信心,来完成这个更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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