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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海康沛竹 1996-06-29 00:00

生态环境破坏与灾荒频发的恶性循环——近代中国灾荒的一个历史教训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者论坛

  生态环境破坏与灾荒频发的恶性循环
——近代中国灾荒的一个历史教训
李文海康沛竹
内容提要: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灾荒的多发,二者既是因,又是果;因即是果,果即是因,形成了一种往复不已的恶性循环。从清中叶以后,由于人口增长与耕地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滥垦滥伐是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恶劣的重要原因。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恢复起来十分困难。孙中山等就谈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在我们国家生态环境的破坏愈来愈严重的今天,先哲们的这些灼见,不仍然值得我们深思吗?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灾的国家。进入近代以后,情况不仅未见好转,反而愈演愈烈。灾荒的频繁发生,原因很多。其中,社会生态环境的严重失衡,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综观中国近代灾荒史,可以看出,生态环境破坏和灾荒的多发,二者既是因,又是果;因即是果,果即是因,形成了一种往复不已的恶性循环。
一、滥垦滥伐,水旱频繁
清中叶以后,人口增长与耕地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人们自然纷纷向地广人稀的地区去拓荒和开发。由于当时缺乏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增加了大量可耕地的同时,人们也可悲地对大自然进行了破坏性的掠夺。许多地方由于竭泽而渔似的滥垦滥伐,使森林植被遭到大面积的毁坏,北方广大地区,“弥望濯濯,土失其蔽”。这一切,不能不给农业生态环境带来一系列恶劣的影响:既严重丧失了调节气候的功能,又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既大大加速了气候干旱化、土壤沙漠化的进程,又使向来并不发达的水利系统因泥沙不断淤塞而削弱了蓄水泄水的能力,最终也就加大了水旱灾害发生的频度和强度,造成了“十年九荒”、“水则汪洋一片,旱则赤地千里”的严重后果。
黄河在历史上是一条水害极巨的大河。所谓“华夏水患,黄河为大”,一向就有“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的说法。但为什么《清史稿》要特别指出“河患至道光朝而愈亟”呢?这一方面固然同晚清腐朽的封建统治者治黄不力有关,另一方面也是近代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以致河水挟沙日增的结果。道光年间,东河河道总督张井在一个奏折中这样说:“自来当伏秋大汛,河员皆仓皇奔走,救护不遑。及至水落,则以现在可保无虞,不复求刷河身之策。渐至清水不能畅出,河底日高,堤身递增,城郭居民,尽在水底之下,惟仗岁积金钱,抬河于最高之处。”淤沙愈积愈多,河身愈抬愈高,一旦决口,生活在远较河床为低的居民,便有数不清的人惨遭灭顶、葬身鱼腹的命运了。
长江流域的情况也差不多。鸦片战争时期的著名思想家魏源曾经指出:“历代以来,有河患无江患”,长江本来并不像黄河那样时常发生灾害性洪水。但到晚清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乃数十年中,告灾不辍,大湖南北,漂田舍,浸城市,请赈缓征无虚岁,几与河防同患,何哉?”魏源作出了一个极有见地的回答。他认为,长江上游的川陕一带,本有许多老林深谷,由于大批移民和流民的进入,刀耕火种,无土不垦,古老的植被年复一年地遭到严重破坏,“泥沙随雨尽下,故汉之石水斗泥,几同浊河。”(《魏源集》,上册,第391页)这就造成了长江中下游水道的淤塞,再加上江边居民纷纷在冲积而成的洲渚上筑圩垦田,更加阻塞了水路。这样,长江的水患自然也就日见其严重起来。
近代社会,政治动荡,战乱不绝。每次战争都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人民群众不仅要直接承受炮火的蹂躏,还要间接承受因战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带来灾荒的苦难。例如,太平天国农民运动被镇压后,许多地区一片废墟,甚至像苏州这样的鱼米之乡,如李鸿章所说,也成为“田野荒芜,遍地荆棘,鸡犬不留,浑似沙漠。”曾国藩在一封信中说:“近年从事戎行,每驻扎之处,周历城乡,所见无不毁之屋,无不伐之树。”郑观应则把这个现象同灾荒联系起来,指出从这场战争之后,“燕、齐、晋、豫诸省所有树木斩伐无余,水旱频仍,半由于此。”
二、自然灾害与生态恶化相辅相成
生态环境的破坏,缩短了灾荒发生的周期,加重了灾害的严重程度;反过来,连年不断的自然灾害又促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史沫特莱1929年所写的一段话,也许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个既真实又生动的极好说明。当时,她作为《法兰克福日报》记者,刚刚访问了重灾区河南,她描绘那里的情形是:“好几百万农民被赶出他们的家园,土地卖给军阀、官僚、地主以求换升斗粮食,甚至连最原始简陋的农具也拿到市场上出售。儿子去当兵吃粮,妇女去帮人为婢。饥饿所逼,森林砍光,树皮食尽,童山濯濯,土地荒芜。雨季一来,水土流失,河水暴涨;冬天来了,寒风刮起黄土,到处飞扬。有些城镇的沙丘高过城墙,很快沦为废墟。”(《中国的战歌》)
这既是对灾象的描述,也是对灾因的分析。它使我们理解,为什么在旧中国的这块土地上,总是旧的灾荒创伤尚未治愈,新的灾荒就往往接踵而至。
在旧中国,只要是稍为大一点的灾荒,往往十多年甚至几十年恢复不了元气。鸦片战争爆发后,曾经在1841、1842、1843年连续三年发生黄河决口。1841年的河南祥符决口,水围开封8个月,“大溜经过村庄人烟断绝,有全村数百家不存一家者,有一家数十口不存一人者”。1842年的江苏桃源决口,苏北一带“在田秋粮尽被淹没”。1843年的河南中牟决口,豫、皖、苏三省数十县“一片汪洋”,“民田庐舍无不受淹”。后来决口虽被堵合,但灾区不仅有大量的人口死亡和流徙,房屋、道路、桥梁、树木被冲毁,被水淹渍的土地则迅速沙化和盐碱化。灾荒带来的破坏,在很长时间里都未能恢复。一直到10年之后,朝廷还发布了这样一道谕旨:“(陕西布政使)王懿德奏,由京启程,行至河南,见祥符至中牟一带,地宽六十余里,长逾数倍,地皆不毛,居民无养生之路等语。河南自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及二十三年(1843年),两次黄河漫溢,膏腴之地,均被沙压,村庄庐舍,荡然无存,迄今已及十年,何以被灾穷民,仍在沙窝搭棚栖止,形容枯槁,凋蔽如前?”(《清文宗实录》,卷26)其实,这个问题是清朝统治者失职造成的。
旱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许比水灾更为严重。以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为例,这次长达4年的大旱荒,灾区遍及山西、河南、陕西、直隶(今河北)、山东5省,并波及苏北、皖北、陇东、川北等地区,因灾死亡人数达1000万之多。可见,生态环境一旦遭到严重破坏,恢复起来是多么的困难。
三、历史是一面镜子
在近代中国,对于灾荒的成因,占主导地位的认识,还大抵停留在自然力量甚至超自然力量(老天爷、神)对人类的惩罚这一点上。但是,也有少数有识之士,开始觉察、揭示生态环境与自然灾害之间的极为密切的关系。前面提到的魏源的议论,就是一例。还有一些人,比他讲得更加深刻一些。这是我国灾荒观发展历史中极有价值的思想资料。
为了对比,我们先举出1937年秋《申报》上发表的两篇同一主题而观点截然相反的文章。一篇文章说:“夫世有水旱偏灾,似有一定之例,其中自有天道主持,非人力可强。”所以遇到“皇天降旱,惟有安命以顺受而已”,“勿再怨恨犯天,惟当虔诚祷雨”。(《劝民说》)另一篇文章则说:“万不可视水旱之灾而诿为时数之当然,听天命而缺人事,以玩视民瘼而自取罪戾。”该文举外国的事例说,“美国新垦之地,雨泽素稀。近因劝民艺树,而雨亦较多于前”。“埃及国沙多雨少,岁恒涓滴不落,惟赖河渠以资灌溉。30年来,国君于其地遍植嘉木百万本,望之蔚然,于是雨亦稍加”。从这里得出结论说,要使风调雨顺,只有“劝民多植树木,既可为引水之资,亦可获十年之利。”(《救旱说》)在当时,能够有后一种认识,应该说是很不简单的了。
关于这个问题,讲得最清楚明确的,要数孙中山先生。他在开始从事政治活动之初,就说过这样的话:“试观吾邑东南一带之山,秃然不毛,本可植果以收利,蓄木以为薪,而无人兴之。农民只知斩伐,而不知种植,此安得其不胜用耶?”(《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2页)后来,他更进一步从灾荒成因的角度,谈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他说:“近来的水灾为什么是一年多过一年呢?古时的水灾为什么是很少呢?这个原因,就是由于古代有很多森林,现在人民采伐木料过多,采伐之后又不行补种,所以森林便很少。许多山岭都是童山,一遇了大雨,山上没有森林来吸收雨水和阻止雨水,山上的水便马上流到河里去,河水便马上泛涨起来,即成水灾。所以要防水灾,种植森林是很有关系的,多种森林便是防水灾的治本方法。”防止旱灾也一样,“治本方法也是种植森林。有了森林,天气中的水量便可以调和,便可以常常下雨,旱灾便可以减少。”(同上书,第9卷,第407-408页)
先哲们的这些灼见,不仅在当时远远高出于社会一般认识,在我国生态环境的破坏愈来愈严重的今天,不仍然值得我们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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