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扬汪金福 |
1996-06-29 00:00 |
人大常委会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
第2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刘思扬、汪金福)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向今天开始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 议案指出,为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内务司法委员会根据5年立法计划的要求,经过调查研究,反复论证、修改,拟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草案已经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通过。 受内务司法委员会委托,这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孟连崑就这部法律草案作说明。孟连崑说,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已经达到一亿一千多万,即将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这一状况已引起了国家的重视并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但近年来,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现象,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都时有发生。因而,制定法律,切实保障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孟连崑说,这部法律草案的制定以宪法为依据,与其它有关法律相衔接,重点突出老年人需要特别保护的权益。同时,注意吸取了国外“福利国家”的经验教训,保持我国家庭养老的传统和特点。 孟连崑还就家庭赡养与扶养、发展老年福利事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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