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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忠 1997-10-29 00:00

招远公安机关推行警务改革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招远公安机关推行警务改革
招远公安机关推行警务改革
本报讯今年3月以来,山东招远市公安局以警力下沉为主线,全面推行警务制度改革,形成了“小机关、大基层”的工作局面,走出了一条打击有力、防范得力、群众满意的公安工作新路子。
今年3月,一个以刑警包片、探组驻所、警管区驻村、“110”向农村延伸为内容的警务改革方案,在全市公安机关同时实施。改革原来的派出所勤务制度,取消派出所内部的治安、户籍警种界限,将辖区划分为37个警管区和50个责任区。警管区实行警长负责制,干警集户籍、治安、巡逻等多项职能于一身,重点抓日常治安管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110”前沿阵地的作用,在警务方式上彻底实现了由机关化的静态管理到群众性、社会化的动态管理的转变。
(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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